印度哲学中的阿闼婆吠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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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印度哲学史

阿闼婆吠陀,非古也,而其教则必甚古,且其思想有早于黎俱吠陀者。全书间取黎俱歌颂,性质颇复杂,其天神亦淆乱,且进而信泛神论或万有神教。又发现黎俱所未有之神及恐怖之地狱。读其颂,几全为恶意善意之诅咒。用魔咒以求子嗣长生,以防毒物邪术厉疫恶蛇。而祭祀之重要,则置于神祇之上。黎俱吠陀虽亦用咒术,然以二者比较,其态度迥然不同。盖黎俱多诸天,阿闼婆则多群魔;一多歌颂,一多诅咒;一取天然之象(如天日雷风等),一取无生之物(如木石等)。阿闼婆吠陀虽有因陀 罗、阿耆尼,然在黎俱则受畏敬且信其必降福田,在阿闼婆则恐怖而求不为人害。征诸世界宗教演进事实,多魔教在多神教之前,阿闼婆全书虽渐成于梵书时代,然必集泰古之所传。说者曰黎俱为雅利安人之宗教文学,阿闼婆传土著民族之崇拜。雅利安僧侣(婆罗门)以战胜之威,先集其祖宗之歌诗,依次集为三吠陀,及后不惟不能铲除土人之文化,乃渐杂二种教化而成第四吠陀。此事虽史阙无可多证,然亦言之成理也。

第四吠陀,原名阿闼婆案吉利。阿闼婆与案吉利(为火神名号之一)均火祠僧侣之名。其立为吠陀,当在奥义书及佛教出世 以后。盖阿含只言三明,而奧义书中多仍用阿闼婆案吉利之名 (唱徒集奥义书则称为阿闼婆吠陀),直至摩拏法典,犹沿用此名。火为祭祀所必需,为"家族之主人",故黎俱诗人已常称之 为神人之使者,送祭品于天上者(因祭品如油,如须摩,均投入 火中)。因陀罗、伐龙那均言为即阿耆尼,诸神亦均即阿耆尼。征诸佛典,火祀最多,可见在佛陀以前,火神之势渐盛。阿闼婆案吉利遂立为第四吠陀,而魔术亦几夺上等宗教之席。佛典记载多可证此事。

如长阿含卷十四有曰:如佘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行遮道(二字系直译,遮 道系谓横行,横行指畜生,引申之为卑鄙,故遮道法者谓卑 鄙之法也)法。邪命自活,召唤鬼神,或复驱遣,种种厌祷 无数方道,恐热于人,能聚能散,能苦能乐。又能为人安胎 出衣,亦能咒人使作驴马,亦能使人聋盲癆瘦,现诸技术,叉手向S月,作诸苦行,以求利养。沙门瞿昙,无如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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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哲学一般都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