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阿伯拉—-认知与心灵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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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西方哲学史

在阿伯拉的认知范例中,有三个步骤:感觉、想象和理解。感觉是心灵的力量,而不是有生命的身体的力量。通过感觉器官,心灵“仿佛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世界。当一个物理物体存在并且所有其他条件都合适时,感觉提供了一个物体的初始“混乱概念”。这个最初的概念是混乱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头脑还没有掌握物体的性质或任何属性。我们知道这个物体,但还不知道它是什么。想象力补充了现在的感觉。如果我通过视觉看到远处的一棵树,我就能感知颜色和其他合适的视觉对象。想象力增加了质感、硬度和香味。想象力也可以完全代替不存在的物体。当感觉和/或想象呈现出这种混乱的概念时,大脑的理性力量可以聚焦于混乱的概念,并将其敏锐的注意力聚焦于所感知或想象的对象的某些性质或属性。阿伯拉德将此描述为一种理解行为;它是一种有意识的、暂时的思考某事物或事物的性质或属性的行为。阿伯拉德明确地宣称,理解的行为只是思考某件事的一种短暂行为。理解不是一个概念。对于阿伯拉来说,理解既不是认知的对象,也不是知识的对象(或者像后来的一些唯名论者一样,理解是普遍的)。知识是一种习惯,能够准确地理解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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