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和契约论是理性哲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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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哲学随笔 经济哲学

自然法和契约论是理性哲学吗

 十七世纪,是资产阶级革命在个别国度取得胜利和在欧洲开始普遍兴起的时代,在蓬勃的时代下自然法和契约论成了哲学主要讨论的问题。值得主意的问题是,自然法和契约论是理性哲学吗?

1、对古代自然法和契约论理论的复活。在古代,“自然法”和“契约论”思想就以一种萌芽状态存在于德谟克利特的进化论的社会历史观中。以后,伊壁鸠鲁发展了德谟克利特的的思想,又明确地从理论上第一次表述了“契约论”思想,他们都用自然主义的思想解释“自然法”与“契约论”,从而强调了人的独立与自由。后来,斯多葛派哲学把“自然法”的思想引向神秘主义,认为“自然法”是受宇宙理性支配的不变的规律,人的行为及社会都要服从它。到了中世纪,经哲学院则把斯多葛派关于“自然法”的神秘主义观点,加以神学化,从而明确指出。“自然法”是“上帝的法”,是上帝永恒的一部分。“只是到了近代资产阶级兴起以后,在他们的思想家否定了中世纪神学的“自然法”之后,古代进化论社会历史性观的那种自然主义的“自然法”、“契约法”的思想,在资历产阶级思想家手中再次露面时,它的内容,已与古代大不相同。资产阶级思想家把“自然法”与“契约法“思想奠定在近代自然科学发展的基础上,直接运用近代科学——数学,物理学的发展成果去解释,说明这一理论,从而大大丰富了这一理论的内容。

 

2、对自然法和契约论赋予新的含义。在十七世纪的哲学背景中,特别突出强调了大自然赋予每个人以“平等”、“自由”的人权。在这一核心思想下,传统的哲学和宗教神学都失去了色彩,新的哲学思潮在欧洲各国不断涌现。

 “自然法”与“契约论”,把人看成是个体存在,然后再用自然界的规律、解释说明本身,以及由人组成的社会。在自然界,组成万事万物的是“原子”“原子”是自由、独立的。是力的原则才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因此,在说明人及人类社会时,他们强调了人的“自然状态”。即每个人都独立自由的状态,这一状态在他们看来是大自然赋予的,人的独立、自由是永恒不变的法则。这一法则就是“自然法”。但是人是社会动物,他要过社会生活,为了自我保存,追求幸福,是人的理性通过彼此订立的契约,把大家联合到一起,组成保护每个人的一个共同的政治社会,即国家。

 

总之,理性哲学在十七世纪表现的自然法和契约论,是哲学对现实关注的表现。人的理性怎样形成的?它是如何获得的?现实的社会与思想有着什么样的关系?都是这一时期哲学所关心的问题。之一时期的哲学试图用自然主义与契约的观点,即“自然法”、“契约论”去揭示反映哲学思想和社会现实,去解释、说明人及社会。虽然他们的方法有些问题,但是方向是正确的,他们把哲学思想有向前推进了一步,即更加关注“人”本身,更加关心现实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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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aiveking naiveking 1

      不知道咱有没有头像……

      • naiveking naiveking 1

        测试完毕..咱也有头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