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利润和地租是经济哲学的重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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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利润和地租是经济哲学的重点吗?

工资、利润和地租是经济哲学的重点吗?劳动的价值,或劳动的报酬是由工人在一定社会内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决定的,并且错误地运用供求关系来解释资本家与工人的交换。把剥削与被剥削关系简单化为商品的买者与卖者的关系。

李嘉图虽然把创造商品的劳动看成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可是从来没有研究过这种劳动的性质。他把自己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价值量的分析上,所以从来没提出过为什么和在什么条件下耗费掉的劳动要表现为价值等问题。他完全忽视了价值是一种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而也只有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才具有创造价值的能力。除价值学说之外,李嘉图进一步发展了斯密的分配理论。在分配理论中李嘉图继承了斯密学说中的科学见解并进一步克服了斯密的矛盾,坚持始终用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的原理说明这一领域的诸种现象。在这一领域他的探讨及理论远比其它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要深刻得多,为此他也更深刻地揭示了当时社会阶级对立的经济根源。

李嘉图认为,斯密等人的著作对于社会产品如何在社会各个阶级之间的分配问题“没有提拱令人满意的资料”。在他看来,虽然关于产品的数量没有规律可循,但是,关于产品的分配比例,却“能够找到一个相当正确的规律”。他和斯密一样,把工资利润和地租看成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三种基本收入,工资是他首先研究的对象。他认为劳动是商品并力图说明劳动的价值由生产工资即生产工人得到的货币或商品(生活资料)所耗费掉的劳动量来决定。因此劳动的价值既不直接是工人得到的工资,也不直接是工人得到的生活资料,而是在一定社会内传统上为维持工人及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虽然李嘉图不知道区别劳动与劳动力,但是他几经周折,事实上却把劳动的价值“化为劳动力的价值”。

对于利润学说,李嘉图同样坚持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分析利润学说的科学因素。在他看来,工人以工资得到的,只不过是他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其余部份的价值则被资本家所占有,而成为资本家的利润。“因此,他们的商品的全部价值只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构成资本利润,另一部分构成劳动工资”。尽管李嘉图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把剩余众当做一外独立的范畴,而与其特殊形式即利润、利息和地租区别开来。但是由于他在分析利润时撇开了不变资本,事实上,他所说的利润就是剩余价值。关于马克思指出:“而李嘉图在论述利润和工资时,也就把不是花费在工资上的资本的不变部分撇开不谈。他是这样考虑问题的:似乎全部资本都直接花费在工资上了。因此,就这一点说,他考察的是剩余价值,而不是利润,因而才可以说他有剩余价值理论”。

既然工人创造的商品价值,是在工人与资本家之间分配,所以一眼就可以看出,一种人的份额增加必须依赖另一部分人的份额的减少。这样嘉图就自然具有工资与利润相互对立的见解。我们归纳一下他的见解主要有如下几点:首先不管劳动生产率怎样变化,也不管因此而引起的生产物数量和单个生产物价值怎样变化,大小一定的工作日总是创造相同价值。其次,工资和利润的变化的方向是相反的,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劳动率的变动则是引起这种变化的最终则降低,而利润却增加,反之迹然。最后,在一系列变化过程中,工资是变化的原因,而利润则是其结果。李嘉图的上述观点是正确而深刻的。它无疑揭露了一个事实,即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阶级利益是对抗的。

对于地租学说,李嘉图也试图克服斯密的矛盾,批判了他把地租解释为价值来源之一的重农主义的错误观点,坚持用劳动价值学说来解释地租的形成。李嘉图反驳了斯密把地租看成是因自然力参加生产过程,而生产率高于工人生产的结果这一观点之后,论证和确认了地租同样是工人劳动所创造出来的价值的一部分。农业中的劳动与工业中的劳动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在我们所能举出的任何一种造业中,自然都给人以帮助,而且是十分慷慨和无需取费地给人帮助”。

并且李嘉图还破例地分析了地租产生的根源,尽管这此分析在有许多错误的不科学的地方。但是,毕竟是在李嘉图的手中,才初步建立起了系统的地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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