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哲学的原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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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西方哲学原著

关于知识哲学的原理是什么

弗希特把绝对自我的最初三个行动步骤,看成是知识的三条基本原理。第一步即正题,是自我设定自身。这个本原行动是一切知识的首要基础。自我设定自己,是因为它存在着,反过来,它存在着,是因为设定自己,这里是实在性范畴。它是一切肯定判断的基础。自我设定自己,是因为它存在着,反过来,它存在着,是因为它设定自己,这里是实在性范畴。这是一切肯定判断的基础,因而是知识学的第一绝对无条件的原理。

第二步,自我设定非我即反题。弗希特认为自我设定非我也是一个无条件的自发行动,它表现的是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命题。但从设定的内容看,非我是以自我为条件的,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所以,弗希特认为和第二步行动是形式上无条件而内容上有条件。否定性范畴就是由自我无条件地设定非我这里来的,一切否定性判断都以此为基础。

第三步是“自在我自身设定一个可分割的非我与可分割的自我相对立”。即合题。弗希特认为这第三步行动与前二步行动有本质上的区别。前两步行动都是形式无条件的。而这步在形式上已是有条件的。但另一方面,从内容上看,这一行动是解决矛盾所采取的。但解决矛盾这一步行动,不能从前两步先行活动推导出来,只能无条件地听从自己的理念命令,所以它是无条件的,理性指出的唯一办法是将自我与非我都加以限制,这样自我就产生了限制性范畴。限制即意味着可以分割。于是自我与非我皆成为可分割的、有限的,并且两者可以在无限的自我当中对立地同时并存。

弗希特的自然,就是自然意识,人类意识,是精精性的东西,这种精神性的自然并非特质世界的反映,而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自然的精神。他的第一个步骤,自我设定自身,实质是说自我最高实在,是第一性的,它能派生出一切。这个绝对自我首先产生出了一个相对的自我。

他的第二个步骤,自我设定非我,实质是说自我是能动实践的,它不仅是自身的原因,而且能创造出客观世界。第三个步骤,自我设定有限的自我有限的非我统一。这是说在自我意识范围内,相对的自我与世无与相对的自我,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实现了统一。弗希特的这一知识学体系是彻尾的唯心论,他用那个夸大了的自我“吞噬”了整个世界。

弗希特把康德提出的人,进一步输入进了能动性。他不仅批判了机械反映论,指出“这些的肖象只是通过动物,就象通过一面镜子那样,投射到他们里面。如果把这些物从他们那里拿开,他们的自我就就同时丧失了”而且认为“理智本身注视着自己本身;这种对自己本身的注视直接地进入理智自身的存在,而理智的本性就在于这个注视直接地进入理智勇双全自身的存在,而理智的本性就在于这个注视与存在的直接结合”。“因此在理智里面……有着双重序列,存在的序列和注视的序列,即实在的系列和观念的系列”。所以,我们看到,尽管弗希特夸大了自我,但其中强调和突出主体作用,深入对人在认识中主体性的研究,从而提出了这些合理的辩证法思想,却是弗希特作出的重要贡献。同时,又是弗希特把康德提出的人的能动性进一步发展、深化为实践的能动性,尽管弗希特的实践观在本质上是唯心论的,但恰恰是在这一主观唯心论的形式下,他猜测到了实践对于统一思维与存在的作用。为此,他指出,自然是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的统一,但这一统一是建立在实践理性基础之上的,而不是象康德那样相反,并不是理论能力使实践能力成为可能,相反地正是人的行动、实践才使理论能力成为可能。并且,又是弗希特把康德在认识论范围内提出的诸多矛盾(四个二律背反),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予以解决了。虽然这是在主观精神范围内的一种解决,但包含的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矛盾,都集中反映。折射为主体意识范围的矛盾,并且也只有通过不断解决主体意识范围内特把康德提出的人的自由主义原则进一步发展为彻底的原则。弗希特把康德提出的人的自由主义原则进一步发展为彻底的原则。弗希特通过人的实践能动性——那个绝对自我的本源行动,实现了正、反、合三个阶段的统一,即“自我设定自身”,“自我设定非我”。“自我设自我与非我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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