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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希特的哲学是知识论吗
弗希特的哲学是以其知识学为基础的。他的知识学的“整个哲学体系自始至终”是分析自由的概念。所以他的哲学观,也是以分析探讨人的自由意志概念即论理学为其基础的。
弗希特构置知识学使用了三条基本原理。在第三条基本原理出出,即自我设定一个可分割非我与可分割的自我互相对立,互相规定。于是便产生了自我与非我扔矛盾对立和相互作用。在相互作用中,一方面自我设定自己被非我规定,称为理论自我;另方面自我设定自已是规定非我的。弗希特称前者为理论知识学,后者为实践知识学。理论自我的基本特征是想象力,通过这咱想像力而使自我创造世界;而实践自我则要说明如何从它创造的世界里通过自我意识重返自身。事实上,当理论自我凭借想象力经过一系列发展阶段(感觉、直观、想象力、理智、判断力)而到达理性、即已开始了自我反思自我意识时,实践自我就已经开始活动。实践自我是“自我设寂静自己是规定非我的”那个自我。这里的黄土地我始终是主动的,与此同时自我本身也有规定,所以被规定的自我又是有限的。这样实践自我本身包含着无限自我与有限自我的对立。在弗希特看来,理论自我因受非我规定,所以它的有限性是因被动状态而带有必然性,而实践自我因始终处于主动状态,所以它的有限性不是必然的,而是出于自己的目的。实践自我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有限的自我去显示和实践无限。所以,正如理论自我的基本能力是想象力一样,实践自我的基本性质是永恒的努力。这种永恒的努力,表现出来的就是冲动,冲动又总是伴随着感情。因此弗希特认为,自我只有在实践中伴随着感情冲动的出现,才会成为一个绝对实在。伦理里的良心,宗教里的上帝,都是感情冲动所要努力争取的事。
实践自我在努力超越自身的限的限制,这是它的性质,但在限制面前实践的自我有一面感到压抑,产生了强制感,另一方面由于自己在努力超越这种限制,又意识到自身的力量。伦理问题正是从实践自我不仅本身冲动,而且意识到这种冲动时才开始。实践自我在冲动时的力量感,本身包含着意识到这力量的主体和所意识到的客体这二方面的内容。弗希特称对主体的意识为纯粹的冲动,把感觉到的冲动叫做感性冲动。在自我冲动中,纯粹冲动指向本身,而感性冲动指向外物。由于这两种不同指向的矛盾,实践自我要不断改变指向来解决它,于是弗希特便推导出一个冲动的系列,而这个系列最终要实现“被动感变换为能动感”,感性冲动与纯粹冲动两相一致,即:“冲动与行动一致”。这种一致的冲动,弗希特称为伦理冲击波动,只有在这种冲动中,人才能获得完全的自由。
但是对于伦理冲动的实践自我来说,自由不是既定的事实即实在,而是盼望的目标,是应当的存在。但“人是最终目标必定是不能达到的。达到最终目标的道路必定是无限的”人只能是“无限的接近这个目标”。所以,实践自我不断的突破有限的自我,就是要追求那个无限的意志自由,即“宇宙的自由”。由此,弗希特得出结论:自由是人的本性所在。弗希特的社会历史观就是建立在上述伦理观的基础上的。
了解认识人,是探研社会历史观的一个关键。弗希特对人的理解和认识同样也是他的社会历史观的出发点和关键。人是自由的理性生物,弗希特的这一规定说明“人本身就是目的”。他认为人是精神和肉体,即自我与非我的统一。人作为理性生物(自我)以“纯粹自我的形式存在在,不受外部事物的决定,由理性自已决定自己,永远自相一致,是自由的。人作为感性生物(非我),以“经验自我”的形式存在,具有多种多样的特征,受外部事物决定,是不自由的。由此可见,人身上的两个方面,前者是自相一致的,而后者则是自相矛盾的。他指出:“纯粹自我决不会自互矛盾,因为他自身没有任何差异,而永远是同一个东西,由外在事物决定的的和可以由外在事物决的自我则会自相矛盾;经验自我不是按照纯粹的自我的形式决定的,不是自己决定自己的,而是由外在事物决定的,这就是经验自我经常自相矛盾的一个确实标志”。
但是这种自相矛盾,是不应该有的。因为人应自己决定自己,绝不应让某此异已的东西决定自己。从实质上说,人是自由的生物,如上面说的。但这一规定同时又是人所努力达到的目的。他本身还有特实现。所以“经验的自我应当具有它能永远具有的那种精缩”总之,人的目的和使命是它自身,是作为理性、自我规定、自由的自身,而不是作为经验被外物规定的自然自身。人是在现实世界绝对的自相统一。
弗希特进一步认为,自我绝对的自相统一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意志同永远有效的意志的观念相一致,或者叫做伦理的善”。这的意见是指受外界事物影响的自我符合纯粹自我,这样才能达到伦理上的善。另一方面,“我们之外的事物同我们的意志(理性的)相一致,或者叫做幸福。”这意思是说,只有使外界事物同我们的理性意志相一致,才能达到幸福。总之,实现了上面二个一致,人就达到了绝对自相统一,“这就是人的最终目的”,也就是达到了至善。因为至善就是理性生物的完全自相一致。
这种统一,一致是由不自觉到自觉的漫长过程,在我们理还没有觉醒的时候,人是被奴役、被束缚的,因为这时人还是经验的自我,还没意识到他同时又是纯粹的自我。但由于长期受到外界事物压制,使人逐渐开始意识到自己和“纯粹自我”的真实关系,开始意识到自己是理性的。自我意识终于帮助人懂得了他作为“经验自我”时只是自然界的产物,便作为“纯粹的自我”时,才是自然界的创造者。人懂得了外界事物是自己意识时,就上升为“纯粹自我”。然而这种由不自觉到自觉的上升,“单靠纯粹意志同样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那种通过锻炼获得和提高的技能”。这种技能弗希特理解为“文化”。他指出:“人被看作是有理性的感性生物,文化就是达到人的终极目的、达到完全自相一致的最终和最高手段。”
但是这个“最终自相一致”的目标却不实有的,而仅是个应有。即然人是理性生物与感性生物的统一,所以达到这一统一就必定是人永远的目标和无限的任务。“达到最终目标的道路必定是无限的”,如果不这样的话,那么人类的历史运动就完结了。
由此弗希特得出结论:“不仅要认识,而且要按照认识而行动,这就是你的使命”。“胸在这里生存,不是为了对你自己做无聊的冥想,或为了对虔诚感作深刻的思考——不,你在这里生存是为了行动;你的行动,也只有你的行动,才决定你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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