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理悖论到信仰的骑士:恐惧与颤栗之问题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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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理悖论到信仰的骑士:恐惧与颤栗之问题二(三)

克尔凯郭尔是矛盾的,他一直是这样的。他明白:单指信仰是不能算是完全的、虔诚的信徒,必须行动,用一种介乎疯狂的、非理性的行动来证明信仰。下面我就看看他《恐惧与颤栗》的原文是怎么来实现这个证明的。

 

现在,让我们进一步来考查一下信仰悖论中的痛苦与不安。悲剧英雄将他自己让渡出去,以表现普遍性;信仰骑士将普遍性让渡出去,以成为个体性的存在。正如先前所说,一切事情都取决于人的立场。任何相信作为个人去存在十分容易的人,肯定都不是信仰的骑士,因为,游荡的才子们并不具有信仰。与此相反,该骑士知道属于普遍性的东西是一种光荣。他知道成为那种将自己转化成普遍性存在的个人是美丽而又有好处的,就是说成为一个整齐、清洁、尽可能毫无瑕疵的人,以致人人都可以辨认。他知道,就像他在普遍性中理解别人那样也使自己在普遍性中受人理解,必定是件令人心旷神怡的事情:每个个人在理解他的同时也在他之中理解普遍性,而彼此之间都庆幸在普遍性中所获得的安全感。他知道,生为一个将家园置于普遍性之中的个人是美丽的;如果他想友好地居留于其中,它也会张开双臂迎接他。他知道,在高处有一条寂静的小路,险峻而又曲折。他知道,孤居独处于普遍性之外而不碰上任何路人,是可怕的。他知道,他身处何处,如何与人们交往。从人的角度看,他不能使任何人理解他,当然是个疯子。不过,“成为疯子”是一个温和的术语。要是他不这样看,他就是个伪君子;在这条路上他攀登得愈高,他就愈是令人毛骨悚然的伪君子。

 

信仰的骑士很明白,为普遍性而放弃自己是令人钦佩的;它需要勇气;但正因是为普遍性而放弃自己,这里也就有一种安全感。他知道为每一颗高尚的心灵所理解是光荣的,他也会因此而变得高尚。他知道这一点并感觉到一种责任;他希望这是赋予他的使命。同样地,亚伯拉罕也希望他的使命是像每一个人所理解的那样,作为父亲去爱以撒,毕竟这是一个父亲所能够而且应当履行的并世代相传的责任。他还可以希望他的使命是将以撒献给普遍性,是激励天下的父亲去做值得称颂的事情——他有一点吃惊的发现,他的这些愿望仍然是一种精神考验,而且必须被待之为精神考验,因为他知道他行走在一条凄清的小道上,他没有为全体做任何事情,只是他自己在接受考验。亚伯拉罕到底为全体做了什么呢?让我从人的角度,纯粹人的角度来提出这个问题。亚伯拉罕花了足足70年光阴才老来得子。他花了足足70年才得到别人很快就得到,并长期享受其欢乐的东西。事情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在经受考验。这并非疯狂。亚伯拉罕拥有信仰,只是撒拉犹豫不决并让他娶夏甲为妾,不过这也是为什么他要将之逐走的原因。他得到了以撒——然后又不得不经受考验。他知道表现出普遍性是光荣的,与以撒生活在一起是光荣的,但这并非他的使命。他知道,将儿子献给全体是王者的风度,他自己可以在其中找到安慰,而每个他人也都可以在他的行为中找到安慰,就像元音之依赖不发音的辅音一样。但这不是他的使命——他在经受考验。以延宕者著称的那位罗马指挥官惯于使用闪烁不定的战术阻挠敌人,[2]与之相较,亚伯拉罕是一个延宕者——但他并未保全国家。这是130年的事情。谁能作此忍受。姑且作一假定,亚伯拉罕的同时代人难道不会这样说吗:“这是一项永久的延宕。亚伯拉罕终于得到一个儿子,但花费了足够长的时间,现在他要将他献出,难道他没有发疯么?也许他最少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他要那样做,而且那永远是一项考验。“亚伯拉罕没有进一步作出解释,因为他的生活像是被神灵没收了的书籍,决不会成为公共财产。这就是该故事恐怖的一面。任何不能感受这一点的人肯定都不是信仰的骑士;而任何感受这一点的人都不会否认,与信仰的骑士相比,大多数人都只是进行过悲剧英雄式的尝试,而且是东施效颦式的尝试。一旦感受到这一点并肯定自己没有勇气去予以理解,他就会荣幸地宣称那骑士成为了上帝的信徒;如果从人的角度看,他在悲剧英雄诉诸第三者的地方对天堂的上帝称“您”,也就表明他成了上帝的朋友。

 

悲剧英雄顷刻之间就会成就,他的斗争顷刻之间就会完结。他做那无穷的运动,然后在普遍性之中获得安全。然而,信仰的骑士却彻夜难眠,因为他不断地受到考验,而每时每刻他都有可能怀着忏悔的心情皈依到普遍性中来,同时这种可能性还可以像真实性一样是一种精神考验。他无法从任何人那里获得关于此点的任何消息,否则他就会置身于该悖论之外。

 

信仰的骑士首先是心怀激情专注于他所违犯的伦理整体,以便自我保证他实际上全副身心地爱着以撒。[3]要是他不能保证这一点,他就是在从事一场精神试验。其次,信仰的骑士心怀激情地产生了这种信心,这种信心此时也如同起初一样牢固。要是他不能做到这一点,他就不能向前移功半步,而不得不从头开始。悲剧英雄也专注于他在目的论上所超越的伦理,然而他在普遍性之中却有一个据点。信仰的骑士只有他独自一人,因而无处不在恐怖之中。大多数人的生活都与一种伦理责任相连,因而每天都有着具体的目标,但他们决不能达到如此专心致志的关注,如此激情澎湃的关注。要达到这一点,悲剧英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在普遍性中寻求帮助,而信仰骑士则永远孑然一身。悲剧英雄在普遍性中找到慰藉,信仰骑士却永远处于紧张之中。阿伽门农放弃伊芙琴尼亚并因此而在普遍性中找到安慰,所以他开始进入了祭献伊芙琴尼亚的程序。要是阿伽门农没有做此运动,要是在关键时刻他并不专注,而是心不在焉地倾听关于应要几个女儿的无聊谈论,同时那不平常的事情又仍可能发生的话,他就不会是一个英雄,而是一个乞丐。亚伯拉罕也有那位英雄的专注,尽管由于他在普遍性中毫无支柱,因而他的专注远为困难得多,但他做了一个更多的运动,即他聚精会神地专注于那令人惊叹的事情。要是亚伯拉罕不这样做,他就仅仅会是阿伽门农,只要能够解释如不献出以撒全体就会如何受损即可。

 

一个个人是否在从事一场精神试验,是否是一个信仰的骑士,唯有该个人可以决定。但有一些局外人也能理解的特征可以从该悖论本身中推出。真正的信仰骑士永远是绝对孤立的,而假的骑士则是宗派主义的。这是一种跳出该悖论的狭小道路而成为悲剧英雄的尝试。悲剧英雄表现普遍性并为之而献出他自己。与此相反,意大利木偶剧中的丑角则有一个私人剧院,有两三个好友,他们像在“金箱子”中代表正义的法庭观察员一样代表着普遍的正义。但是,信仰的骑士却是一个悖论;他是单独的一个个体,是完全没有联系和纠结的单独的一个个体。这就是那虚弱的宗派主义者无法忍受的可怕之处。他无力去做那伟大的事情,也无力公开地承认它——既然我自己也这样做。我只得对此表示赞同;这可怜的人竟以为与其他可怜人在一起就可以做出那种事来。许多宗派主义老手挽手串通一气。他们对孤独的精神考验一无所知,似乎那只是为信仰的骑士所准备的一样;而后者也似乎不敢逃遁,因为一旦他勉力逃遁,情况的可怕程度将会有增无减。宗派主义者们在他们的喧嚣和吵闹声中相互充耳不闻,他们用惊叫来消除不安。可是就当我们在狂欢节的群宴上以嚣声来骚扰天堂,并以为这就走上了与信仰的骑士同一条道的时候,那信仰的骑士却在寂无人声的旷世间,肩负着可怕的责任独自前行。

 

信仰的骑士独自为自己负责;他为自己不能使他人理解而深感痛苦,但他并不妄想去教导他人。他的信心就是他的痛苦,但他并不知道虚妄的想法,只因他的心灵太过于诚实。那冒牌的骑士一旦认识到这一点就会将自己的真面目暴露出来,因为他决不可能明白什么东西处在危险之中:只要另外的个人准备走上同一条道路,他就必须成为那条路上单独的一个,而且听不到任何人的忠告,任何想施加影响的人的忠告。又是在这里,受不了误解之痛的人从这曲折的小道上跳出,很方便地选择那受世人尊敬的事业。真正的信仰骑士是一个见证人,而不是一个教师;这里存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它远比那以同情的名义来加以称颂的、介入到他人悲欢离合之中的人性要有意义得多,因为后者其实是一种空虚的东西。只想成为一个见证人的人坦率地承认,没有什么人,甚至最微不足道的人需要他人的参与,或需要通过他人的参与来贬低自己,抬高他人。但既然他不是经过讨价还价得来他所得到的东西,他也就不会经过讨价还价将之售出。他不会庸俗到受人景仰,却报之以无言的蔑视;他知道,真正伟大的东西是人人都有同等资格来达到的。

 

由此可见,要么存在着一种对上帝的绝对义务——如果有这样的义务的话,它就是如上所述的那一悖论,即作为个体的个人比全体更高,他处于一种对绝对存在的绝对关系之中;要么信仰因其一直存在而从未存在过,亚伯拉罕已经失去,而且人们必须像那富有感染力的注释家那样去解释《路加福音》14节中的那段话以及类似和相应的那些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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