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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之中的褒扬隐秘:恐惧与颤栗之问题三(一)
合乎伦理的即具有普遍性的;而作为具有普遍性的事物它又是开敞的。与此相反,具有直觉性的、有感受力的、活生生的个人却是隐秘的。因此,他的伦理任务就是走出隐秘之处,成为在普遍性中开敞自己的存在。每当他希望停留在隐秘之中,他都会闯入和卷进精神上的考验之中,在那时他唯有开敞自己才能使自己摆脱出来。
我们再一次来到同一地点。假如并无秘密隐藏在如下事实之中,即作为个体的个人高于全体,那么,亚伯拉罕的行为就不可辩护(forsvare),因为他不在乎那些居间调停的道德学家。但假如这里确有一种秘密隐藏于其中,那么,我们就面对一个无法调解的悖论,因为它根植于如下事实:作为个体的个人高于全体,而具有普遍性事实上就是调停(MediaCtionen)。黑格尔哲学假定,不存在经过辩护的隐秘,不存在经过辩护的不可通约性。与此相应,它要求开敞,可当它将亚伯拉罕看作信仰之父并谈论信仰的时候,它就多少有些让人摸不到边际,甚至头昏目眩。信仰不是最初的直接性,而是后来的直接性。最初的直接性是美学的(Esthetiske),在这里黑格尔哲学当然可能是对的。但信仰却不是美学的,否则信仰就会因其一直存在而从未存在过。
在这里,我们最好是从纯美学的角度来考虑一下整个问题,并因此进入美学的研究范围。为此,我请读者注意,我将对这一题目作出我的评论。我将加以详细考察的范畴是兴趣(Interesant)。这是一个自历史转折时期以来一直非常重要的范畴,因为它实际上就是转折性的范畴。因此,人们不应像对某事物倾心一阵之后又走向另一极端那样,因该范畴逐渐淡远而去蔑视它。不过,人们也不应对之期望过高,因为,很清楚,成为有意思的人,过着令人感兴趣的生活,这并不是垂手可得来之事,而是一项重大的荣幸,它之获得也像精神世界的任何殊荣一样来自于深重的痛苦。正因为如此,苏格拉底是所有人中最有意思的人,他的生活是所有生活中最有意思的生活,他的存在是出自神祇的分派;一旦他得到这种存在,烦恼和痛苦就不再陌生。虚度这种存在决不会成为认真思考生活的人,在我们的时代,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进而言之,兴趣是一个宽泛的范畴,在美学与伦理学之间它有着宽泛的边界。相应地,我们的考察必须不断地漫游而进入伦理学的范围之内,同时还必须带着审美的喜好和愿望来看待问题。在我们的时代,伦理学很少被卷入这样的研究。其原因必定是该体系容不得这样的研究。人们可以在专论中作此研究,而如果人们不希望详细考察,它就必须言简意赅,并获得同样的结果;即是说,如果人的本质属性体现在他的力量之中,那么,一两项本质属性就会暴露出一个世界。那么,该体系应当为这样的语词留下余地吗?
在不朽的《诗论》中,亚里士多德(Aristole)说道:剧情的两个部分,突变和认知,是十分重要的。当然,在这里我所关心的只是第2个要素,即认知。无论何时何处谈论认知都是可能的,这是一种先在的隐秘。如果认知是戏剧生活中的消解性、松弛性的因素,隐秘就是戏剧生活中造成紧张的因素。不过,亚里士多德在同一章节中有关悲剧的各种价值的论述,以及他对一次和再次认知的分析,我在此处都无法加以探讨,哪怕它有一种内在的吸引力,而且这种吸引力在一个早就对观察家们肤浅的博学感到厌倦的人身上尤为显著。也许这里需要有一种更为概括的评论。在希腊悲剧中,隐秘及其结果,即认知,是以命运为基础的史诗的残余;在这残余中,戏剧行为消失不见,却又有着暗藏的、神秘的根源。正因为此,希腊悲剧的效果类似于大理石雕像,缺乏眼睛的魅力。希腊悲剧失去了明眸。如果人们要受其影响,其形式因此会是抽象的。一个儿子杀害了其父,但他后来才知道受害人是自己的父亲。①一个姐姐准备献出其兄弟,但只是在关键时刻。然而,我们的反思的时代却并不非常关心这种悲剧。。。。①指杀父娶母的俄底浦斯,参见《希腊的神话和传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现代戏剧抛弃了命运,戏剧性地解放了自己。它是有眼界的,它瞪视着自己,将命运吸收进它的戏剧意识之中。隐秘和开敞都是英雄自己自由的行为,他为此而负责。认知和隐秘也是现代戏剧的本质要素。给出这样的例子也许是罗嗦的。我们的时代是如此地骄奢淫逸,如此地雄强性感,如此地激动易怒,以至于它的想法跟松鸡一样容易,根据亚里士多德,后者只需聆听雄鸡报晓或在其头上盘旋。我足够谨慎地假定,在我们的时代,每一个仅仅是听说过“隐秘”一词的人都可以掏出整整一打小说和滑稽剧出来。我甚至可以立即找出一份相当概要的评述。如果有人要玩捉迷藏的游戏,却又带着戏剧性的激动去掩藏某种无意义的东西,我们就会得到滑稽剧。但要是他与观念相联系,他就会接近于悲剧英雄。这里,我们只需引用一个滑稽例子:一个人上了装并戴着假发,他一心想博得女人的青睐,并肯定如果成功一定是因化装和戴假发之助,因为那会使他所向披靡,一帆风顺;他抓住了一个姑娘,登上了幸福的顶端。现在我们看到了故事的实质所在。如果他能够承认他的骗术,他会失去他的魅力吗?如果他露出他的平头甚至秃顶,他会失去爱人吗?隐秘是他的自由,而美学使他为此负责。知识的这一分支对秃顶的伪善并不友好,它使他备受嘲笑。这副图象或许足以暗示我所要表达的东西。滑稽的事情对于这种研究而言不能成为令人感兴趣的课题。
我必须选择的道路是要辩证地通过美学和伦理学来寻求隐秘,问题是要有美学的隐秘,而悖论即出现在这绝对的不同之中。
这里有几个例子。一位姑娘暗中爱上了某人,但双方都未明确地坦陈其事。她的双亲强迫她嫁给另一个人(她也受到为女之孝道的冲动);她服从了她父母,隐藏起她的爱,“以避免使对方不快,因而无人知道她的痛苦”。年轻人要拥有他梦寐以求的对象只需一个字即可。然而这个小小的语词却真的有可能(谁知道?)连累、毁灭整个家庭。因此,那个情郎高尚地决定继续保持秘密:“该姑娘决不能发现这一点,也许她会在另一个人那里找到幸福。”这里的不幸在于双方都对自己的爱人隐藏自己的感情,他们相互隐瞒,否则的话,一个卓越的、更高的组合体就将出现。他们的隐秘是自由的行为,他们都因之而对美学负责。不过,美学是一个知道礼节、多愁善感的知识分支,它比当铺老板知道更多的方式。它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使一切对于情人都有可能。通过偶然的机会,那未来婚姻的伙伴得到关于对方决定的默契。有一种解释是,情人得到对方,也在真正的英雄中间得到一席之地。尽管他们尚无机会按其英雄式的决定去同床共枕,美学仍然称道他们与其意图所作的长期斗争。事实上,美学并不怎样在乎时间;无论是戏谑还是真挚,时间消逝得跟美学一样快。
但是,伦理学既不知道这样的偶合,也不懂得多愁善感,甚至也没有这样一种消逝的时间概念。因此,伦理学的面貌与美学的面貌大相径庭。伦理学并不适于争论,因为它拥有纯粹的范畴。它不诉诸经验,但这一可笑的事情却正好是关于最可笑的东西的。它远不能使人变得聪明,而如果此人并不知有比伦理学更高的东西的话,它就会使此人变得疯狂。伦理学不为偶然留下余地,其结果是,不会有什么最终的解释存在。它并不践踏尊严,它将沉重的责任搁置在英雄的双肩,谴责对行为玩弄天意是自大的表现,谴责那对痛苦玩弄天意的企图。它告诫要相信实际,要勇于与实际的痛苦作斗争,尤其是与那自行担负起来的贫血的痛苦作斗争。它告诫要提防过分信任知性的精巧计算,说其实那并不比古时的神谕更为可信。它告诫不要误用宽厚仁慈,应顺其自然,现在是显示勇气的时候了,伦理学可以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与此同时,要是这里面还有任何更深刻的激励人心的东西,要是人们对任务的态度是诚恳的并准备付诸实施,肯定就会有某种东西从中产生,但伦理学却并无任何助益。由于这里有一些伦理学不知道的秘密,而且是人们自己对之负责的秘密,伦理学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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