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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是致死的病
(甲)绝望是本人灵性上的病,它可能有三种表现:(1)是不觉得有自我而绝望,(其实这不是正经的绝望);(2)是不愿做他自己而绝望;(3)是由于要做自己而绝望。
人乃是灵性。但灵性是什么呢?灵性乃是自我。自我又是什么呢?自我乃是那与自己的我发生关系的那个关系;或者说,自我就是那在关系中使这关系与自己发生关系的;自我本不是关系,却是你把关系与自我相关连的。人是有限与无限,暂时与永恒,自由与必然间的一个综合,总之,自我是一个综合。综合乃是介乎两重因素间的一种关系。如些看来,人还不是一个自我。
在两件事物发生关系时,那关系本身是第三者,作为一种否定的统一,而那原来的两者也对那关系发生关系;甚至对这第二个关系发生关系;当人被认为是灵性时。人即是身体与灵魂间的一种关系。但若是关系本身与自我发生关系,那么,那关系就成为积极性的第三者,而这即是自我。
那使关系本身与自我发生关系的关系(即是说,那个自我),必须是由它自己本身而生,要不然,便是由外而来的。
若那使关系本身与自我发生关系的那个关系是外来的,那关系自然是一个第三者,但这第三者又再是与那外来的发生关系的一种关系。
这种由关系发生关系而来的关系,就是人的自我;这乃是一种关系本身与自我联系的关系,就在关系本身与它的自我联系时,又进而与外来的某物发生关系。这样,其中就发生两种真正的绝望:一是因不愿做他自己而绝望,二是因要做他自己而绝望。若人的自我是由其本身而构成,就只有一种的绝望,那即是不愿做他自己本身,而要将自我除去,这就和那愿做自己的绝望不同。然则那种因愿做他自己而绝望,其故何在呢?这就由于自我不能靠自己达到平衡以至平安,只有使自己与那产生整个关系的“大能”(译者按,指上帝)发生关系,它才能得宁息。老实说,那种愿做自我的第二种绝望,不仅是一种特别的绝望,反而是,一切绝望毕竟皆从这种绝望而来。若一个绝望的人自以为知自己的绝望,而不把它当作一件落在自己身上的事去无谓地谈它(恰如一个头昏的人,神经质地自己哄骗自己说,他头上好像一块石头压着,一类的话,其实他头上的重压并不是外来的压力,而只是反射他内在的病症),可是,他若想只靠自己去除掉这绝望,那么,他费尽一切的力量,只是使自己更深陷于绝望之中。绝望所表现的关系失调,不只是一种关系上的失调,而是在一种与他的自我所发生的,却由外来的权能所造成的关系上显出失调;这样,人的自我关系中的失调,也是使自我和那造成自我的权能之间所应有的关系失调。
所以,一个人的绝望之完全被解除,其条件不外如下列的方式:他必须与他的自我发生美好的关系,愿意做他自己,这样,自我就很透亮地以那支持自我的权能为依据。
(乙)绝望之可能与实现
绝望是于人有利,或是使人堕陷呢?若纯从辩证论的立场来说,乃是两者兼而有之。若只把绝望作为一种抽象的观念,而不想到某绝望者,就可以说绝望是一件最有益的事。这种绝望症的可能正是人之所以超乎禽兽处,这种分别比人能足跖立地而挺立的分别是更根本的,因为它表明人性中含有高尚的灵性。人之有绝望的可能,正是人之所以超乎禽兽,基督徒对这病的感觉便是他之所以胜过一般世人之处;而医好这种绝望症,正是信徒所能得到的福气。
这样说来,人之能有绝望乃是他的极大益处;然而,人之陷于绝望,又不仅是人的极大不幸与可怜,甚至是他的毁灭。普通说来,一件事之可能与其实现二者之中并没有这样一种关系;一件事之可能若是一种利益的话,那么,这件事之实现就更是大有益处。这就是说,从可能进到实现,应该是一种上升。但在绝望这件事上,从可能进到实现乃是一种堕落。人之能有绝望固具莫大利益,然而,它的现实也是同样的莫大堕落。所以,在绝望这件事上,人之上升是在乎不陷于绝望之中。然而这句话不免要被人误解。所谓不陷于绝望,并不像不跛不瞎一样。否则,它倒是叫人感到绝望了。所谓不陷于绝望,乃是指取消绝望的可能;若要人真不绝望,那就是人须时刻消除绝望的可能。介乎可能与现实间之通常关系,并非如此。虽有人说,现实乃是那可能的取消,然而这话不是完全对;其实,现实乃是完成,是可能性的收效。反之,那“不陷于绝望”的实现,它本身实为一种消极之举,它乃是那可能的消除;通常所谓可能与现实两方面是有积极关系的,而这里却是一个消极。
绝望乃是人与自我在其应有的关系上的失调。但人性的综合本身,并不是关系失调,它只不过是那失调的可能而已;或说,在那综合中,潜藏着关系失调的可能。假如综合本身成了失调,那么,其中就不会有绝望之事,因为绝望既成了人天性中所固定,就不再算为绝望,它会变成一种如同疾病死亡一般临到人身上的事,像疾病一样为人被动遭受的苦难,像死亡一样为人人所必致的命运。绝望不是如此,所谓绝望之事,乃是内在于人本身之中;而人若不是综合的,他也就不会绝望,又倘若那综合不是出乎上帝之手,由天人的正当关系而构成的,人也就不会有绝望之可能。
那么,绝望是如何而来的呢?绝望是由人生的综合以自己为关系之中心而来,更是因为那使人成为一种关系体的上帝,让这种关系的发展,好像是脱离了上帝之手一般;那就是说,绝望之生,是原于人以自己为人生关系的中心。并且正在这里,正因这关系是灵性,是自我,于是那自我必对所生的一切绝望负责,不断地负责,不管那绝望者本人如何巧妙地欺哄自己和别人说:他的绝望是由于一种不幸的灾祸之来临,正如前面所述的那头昏者常误会头昏的原因一样;因为绝望与头昏,虽在本质上是互相殊异,却有其共同之处,即因头昏之扰及心情,正相当于绝望之扰及灵性,所以,这两者可以类比。
这样,那因关系失调而生的绝望一经开始,是否自然而然地继续着呢?不,它并非当然继续下去;倘若关系失调仍然继续存在,它并不是由于那原来的关系失调而继续存在,却是由于以自己为关系的中心而来。这就是说,每逢有关系失调时,一有关系失调之事的存在,我们就当回到关系的本身。请注意,这是与惹上病症不同;一个人或许由于不谨慎,生了病痛,一有了病,那病症就成了一个“现实”,而其原起就慢慢地成为过去的事。那么,我们不应该残酷不仁地不断向病者宣告:“你在此刻病正发作”;那好像是将病症的现实和其可能混在一起。病者实在是招惹了这病,但他只招惹一次;而病之继续只是因为他曾一次惹病,所以这病以后如何继续下去,我们不能都归咎于他。病者是曾招惹了病,但却不能说,他现时正在惹着病。但关于绝望却不是如此:人每次所有的绝望,都是出于现在的可能,不能指为是由过去的可能而来的,人之每次陷于绝望,乃是他现在招惹的,绝望总是现在的事,不能说是由于以前发生的过去之事而来;人每次所有的现实绝望,乃是绝望者站在现下的立场,他已往一切的经验皆不过是现在的可能,他必须对此负起责任。这是因为绝望是一种灵性上的表现,它是与人内在的永恒性有关的。人无法解除他心中的永恒成分,不,永远也无法解除它,人想要把永恒排除,那是绝不可能的;人每逢没有把持永恒,就是正在把它排除,但永恒却马上回来,这样,人就在每刻的绝望中招惹着绝望。绝望不是关系失调的结果,而是以自己为关系之中心的结果。人不能解除对自己的关系,正如他不能取消他自己一样,那关系与人本身乃是一件事,因为人的自我即是那对自我的关系。
(丙)绝望是“病至于死”
病至于死的概念,须从特别的意义上去了解。病至于死的字面意义,乃是说那病的结局是死。所以,所谓“病至于死”,就是认为第于必死的病症的征象。按照这个意思我们不能称绝望为致死的病。从基督教的立场来说,“死”本身乃是过渡到生命的一个过程。这样看来,根据基督教的观点,在人的身体上就没有致死的病。死固然是病的最后阶段,但死却非生命的最后之事。从严格意义说,我们所说“病至于死”,乃指死为最后之事,而这就是绝望。
从另一方面,说得更肯定一些,绝望乃是病至于死。从字面上说,人当然不因绝望的病而死,这病并不令人达于肉体的丧亡。反之,绝望的苦痛正在于它叫人欲死不能。所以,绝望与临死的光景有相同之处,人临死时躺在床上与死挣扎,欲死不能。这样,人害着那病,虽至于死,却不能死,同时也没有得生的指望;他不但没有得生的指望,而且也没有那最后得死的指望,当死是最大的危险时,人乃希望得生;但人一知道有比死更可怕的危险,他乃希望死。所以,当最大的灾难临头,而人只希望死时,绝望乃是求死不得的大悲哀。
就是根据这意义,才可说绝望乃是致死的病,是一种最焦人的矛盾处境,是一种在自我中的深病,是永远不断地临于死境,然而却是死而不死,求死不得。因为死的意义,乃是一死百了,但在死亡线上的受死,却是活着而体验死;这种经验若是一刻可能有的话,那即等于永远有。若一个人因绝望致死,也像因病痛致死,那就是说人心中的永恒,即他的自我,也会死去,如同人的身体因病而死去一样。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绝望地死”经常变成为“绝望地生”。绝望的人之不能死去;恰如匕首之不能刺杀思想一样,绝望也不能消灭那绝望所凭之而生的永恒自我,在那里正是不死的虫和不灭的火。然而绝望恰巧又是一种消耗本身的病,它却是一种软弱无力的自行消损,它不能做到自己所要作的;而这种软弱无力又是一种新的自我消耗,在其中那绝望者仍不能作他所志愿要作的,仍不能把自我消灭。这种情况正使绝望提高了它的效力。这正是那软弱无力的自我消耗中的热烈激刺,或绝望病中的阴寒之火,又好像那蚀人的溃疡一样,不断地向人体中进攻,一日深入一日。人的绝望之不能把人消灭,这事实对绝望的人来说,并非是什么安慰,相反的,这恰好是一种苦痛,正因为如此,乃使咬啮人的苦痛活跃不息。这正是人之所以绝望,因为他不能消灭自己,而令自己成为无物。这正是绝望症热度的增高。
一个绝望的人是因“某事”而陷于绝望。这似乎是暂时的,但只是暂时的;那真正的绝望这时马上把它的真正性格表显出来。因为那令对某事绝望,实即是对他自己失望,是想要除掉他自己。所以,当野心家喊着口号说,“要就做该撒,要就什么都不做”,他一做不到该撒,就陷于绝望中。但这事也表明另外一件事,那就是说,正因为他没有做到该撒,他就受不了来做他自己。所以他并不是因为没有做到该撒而绝望,却是因为没有做到该撒而对自己绝望。他的这个自我,若能做了该撒的话,就能做成他的一件快事(不过在另一个意义上说,也一样地使他绝望),但现在因为没有做到该撒,他这个自我就叫他受不了。更深刻些说,不是他没有做到该撒的事实使他受不了,而是那没有做到该撒的自我使他受不了。更说得妥当一些,那所以使他受不了的,乃是因为他不能摆脱自己。若他做了该撒,他会在无可奈何之中取消他自己,他现在既未做到该撒,他在极无聊中也不能消除他自己。他做与不做该撒,在本质上,都是一样地陷于绝望,因为他没有保持他自己,他简直不是他自己。他做了该撒,也终归不会做他自己,只有把自己取消;他不做该撒,却因为他不能取消自己而陷于绝望。所以,人若说一个陷于绝望的人,“他是消耗他自己”,那真是浅薄之见(说这话的人也许就没有见过一个绝望的人,更没有见到他自己的绝望)。因为人所绝望的,正是他无法取消他自己,正因为他无法取消自己,所以他才有痛苦,这绝望使火焰投入了一种不能燃烧的东西,即他的自我。
所以,人对某事绝望,尚非真正的绝望。那只是绝望的开始,或者像医生述说某病症尚未正式发出来一样。要到下一步,才是真正的绝望。那就是对自己绝望。少女因爱情而绝望,她就对她的爱人绝望,因为他死了或对她不肯钟情。对爱情或爱人绝望,并非是真的绝望,那真的绝望,乃是她对自己绝望。她的这个自我,若真成了“他的”爱人,那么,她就是以美满的方法安顿了她自己,她也就再没有自己了,现在她的自身既没有了爱人,所以它乃成了她的痛苦。她的这个自我,本来可以成为她的诸般幸福(在另一意义之下,也可同样地叫她绝望),而如今却对她成了空虚无聊,因为“他”已死了;或者因为她的爱人对她的不钟情,使她一想到自己的心事,就感到厌憎。那时,你试对那女孩说,“你这样是消毁你自己”,而她的回答却是,“啊,不是呀,我的苦痛,却正是因为我无法毁灭我自己。”
对自己绝望,绝望至欲消除他自己,这是一切绝望的定式,所以,第二种绝望(绝望于想要做他自己),可以追溯到第一种绝望(因不想要做他自己而绝望),正如前面所论到的,我们将第一种绝望归之于第二种(参看第一节)。一个绝望的人是在绝望地想要做他自己。但是,他若是绝望地想要做他自己,他就不想取消自己。诚然,表面看来似乎是如此;其实,人若仔细观察,便知道那人所显出的矛盾,最后乃是一样。人彷徨失措所要做的那个“我”,正是他本来不是的那个“我”(因为人若定意要做他那本来的我,就不至于绝望);但他现在所想要做的,乃是使他的自我从那构成自己的那个“权能”脱节。但这正是他所不能做到的,不管他是如何绝望,不管他在绝望中是如何费尽心力,那“权能”总比他强,要强迫他去做他所不愿做的“我”。但他仍是想要取消他自己,取消他那现实的我,以期做到他自己所选择的那个我。他若能做他所定意要做的我,那对他乃是快乐(不过,在另一个意义上说,也一样令他绝望),但做他所不愿作而被强迫着去做的那个我,那对他乃是痛苦,那就是说,他无法将自己取消。
苏格拉底之证明人的灵魂不灭,是因为那构成灵魂的病之“罪”,不能如同身体上的病消灭身体那样去消灭灵魂。同样,我们能证明人心的永恒,因为绝望不能摧毁人的自我,人绝望之不能毁灭自我,正是人绝望中的痛苦。人心中若未曾禀赋永恒,他就不会绝望,但绝望若能把他的自我毁灭,那么,也就不会再有绝望。
可见绝望,即这种在“自我”里面的病,正是那致人于死的病症。一个灰心丧志的人,是患着濒于死亡的病。绝望之症与别的病症不同,它虽打击人的最高灵性,然而患这病的人却不能死。死亡不能算是这病的最后阶段,但死是继续不断地临在着。想藉死来解脱这病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病和它的痛苦……甚至是死,都不能达于死灭。
这正是绝望的境况。不管这境况是如何逃避那绝望者的眼目,不管绝望者如何丧失了自己(例如并不感觉他是在绝望中),即使他丝毫不感到丧失了自己然而永恒却要将它表现出来,证明他的境况是绝望;永恒要将他钉在他自己身上,使那痛苦始终存在,叫他无法取消他自己,证明他在以为已经取消自己,不过是欺骗了自己。永恒必定要这样做去,因为使人得有自我,乃是永恒对人的最大让步,但永恒之让人有自我,也是它对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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