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信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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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西方哲学原著

基督教信仰的标准

1. 何谓信仰的标准

诸教父认为信仰的标准是什幺呢?按照查恩的看法,信仰的标准仅是在洗礼时的一种信仰告白而已。另有几位著者指出,它就是捍卫教会,抵抗异端的一篇记事。我们可以这样作结论,它是一篇简要的记事,以信经的方式记述全部基督教的基本教训。

2. 洗礼仪文

最早洗礼是奉基督的名施行,并强调基督是「从大卫的后裔而出,由童女所生,在彼拉多任内受难,父叫他从死里复活,坐在上帝的右边,将来他要来审判。」最早的基督徒既然是犹太人,就不必再声明相信上帝。他们只要表白相信耶稣基督就够了。不过,使徒后期诸教父逐渐以三位一体上帝的名施洗。主后一三○至一四○年间,全体教会都使用三位一体上帝的仪文。此后外邦人进入教会就须要他们告白相信上帝。同时也要他们相信圣灵。

3. 古罗马信条

主后三四八年,安巴拉城的马克拉首次引用这部信条。其次,如非努也曾在主后四百年引用过。人人同意这部信条比其它任何信条为早。加登布什把它追溯到约主后一百年。瑟伯尔说,它至少早在主后第三世纪初叶。马克基斐特说;它在主后第二世纪末叶。最早的信条如下:「我相信全能的父上帝。我相信耶稣基督为父的独生子,为我们的主:靠着圣灵,由童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被钉十字架,且埋葬了:他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他升天,坐在父的右边;将来从那里他要来审判活人与死人。我相信圣灵,罪得赦免,身体的复活。」

4. 从古罗马信条到现今的使徒信经

我们现今的使徒信经与古罗马信经,并不完全相同。有些附带的话被增添在使徒信经之内。因此,我们不得不追问这些改变是如何产生的。直到第五世纪罗马教会才开始使用使徒信经为洗礼的信条。不过,当教会与亚流主义相冲突时,使改用尼西亚信经。因为尼西亚信经的记述很清楚,足以抵抗亚流主义。经由三个世纪之后,罗马教会再改用使徒信经。在洗礼时、在教堂崇拜时都使用使徒信经。兹将使徒信经全文抄录如下:「我相信全能的父神,天地的创造主;我相信他的独生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是由圣灵怀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的手下受害,被钉十字架,死了而且埋葬了;他下到阴间;第三日从死里复活了,他升到天上并坐在全能的父神右边;将来他还要再来审判活人与死人。我相信圣灵:圣而大公的教会,众圣徒的交往:罪得赦免;肉体的复活;以及永生。阿们。」

5. 使徒信经内容之研讨

在此,我们只要提到几句与教理史有相关的话。第一条,加添「天地的创造主」。其目的在于对抗诺斯底派,因该宗派区别真神与得缪哥。他们认为得缪哥才是世界真正的创造主。第二条将「由圣灵怀孕」这句话加在古罗马的信条上。这是主后三五七年首次出现。由正统派诸监督所作的信经记事而来。它被引入我们现今的信经,因它与路加一:三十一、三十五相符合。他们宁可用「由」(OF,ex)童贞女马利亚,这个「由」字,而不用「借着」童贞女马利亚的「借着」(Through, dia)这个字。这是为了要清楚说出基督道成肉身之事实,并避免幻影说之危险性。「受害」与「死了」这些字也被增添上去。目的仅是使它显得更完整而已,「他下到阴间」这句话在古罗马信条中没有。它乃在主后四五○年被加添上去的。它是根据圣经和第一世纪信仰之基础而加添上去的。意指基督在未复活之前,先下到死人之境界里。第三条:「大公」这个字加在论述教会之部份。这是约在主后四五○年出现的。「我相信圣而大公的教会」。这包含有一个普世性教会的内涵,而不是指罗马天主教的意思。全世界不管那里有基督徒,那里便有基督的教会。「肉体的复活」这句话宁可在初代教会的头几个世纪使用,以便抵抗马吉安派与诺斯底派。不过,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里,却喜欢用「身体的复活」这句话。并且最近这几个世纪以来,教会也喜欢用「身体」这个字。

6. 结论

我们已经查考洗礼信条的来源。我们也知道洗礼信条在以后如何逐渐发展为使徒信经与尼西亚信经。这些信经内容指出当时教会面临到两个问题:(1)既然说有圣父与圣子,那又怎能说只有一位神呢?(2)耶稣既然是神的儿子,那幺他怎能又说是马利亚的儿子呢?为要解决上述的问题,便占去了初代教会对讨论教理问题的大部份时间。

 

注释:圣经之受默示,现今默示(灵感)有四种理论。兹简述如下;

第一、    原知论。(The Intuition Theory)这个理论认为,所谓灵感,只不过是人对真理的自然识见之更高发展,而这识见又是一切人或多或少所具有的;换言之,灵感只是一种关乎道德与宗教的智能,就是产生神圣书卷的智能,犹如一种关乎凡世真理的智能,产生了哲学与艺术方面的杰作那样。这一款的智能,是人自己智力的产品,毫无特别的神圣影响,即使是有的话,那也不过是出于没有位格之神的内在运行而已。

第二、启发论(The Illumination Theory)这个理论,认灵感纯是基督徒宗教概念的提高与扩展,与圣灵对各信徒的启发,虽有程度上的差异,倒没有种类上的不同。它主张,圣经不是神的话,却含有神的话;它又认为,受灵感的,不是著作,而是作者。这就是说,圣灵所赐的启发,只叫那受灵感的作者充份运用他的正常能力,却没有把他能力所不能发现或了解的客观真理,传达给他。

第三、口授笔录论(The Dictation Theory)这个理论认灵感为圣灵全盘控制着圣经作者的身心,以致我们完全成了神的被动工具,是神的笔而不是神的执笔人。

第四、动力论(The Dynamical Theory)。真确的看法,却认灵感不只是一件自然的,也是一件超自然的事实,它又是位格的神直接在人心灵中所作的工。这是与第一个理论相反的。它又认为,写作圣经的人固然有灵感,以致我们把圣经合起来看之时,圣经就组成神圣启示可信而足够的记录。这个与第二个理论相反的。它又认为圣经含有人的要素,也含有神的要素,所以,圣经虽然把神所启示的真理体系提供出来,这真理体系却是在人的模型中成形的,也是与寻常人的智力相适应的。这就与第三个理论相反了。简而言之,灵感绝不是自然的、局部的、和机械的,却是超自然的、十全的、和动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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