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解释编—-命题的格式关系

  • A+
所属分类:西方哲学原著

但从命题“可能有这件事”可以推论出并非不可能有这件事,而从后者又可推论出并非必然这件事。因此,发生了这样的情况:那一定必然有的东西,不必一定有;这当然是荒谬的。还有,命题“必然有这件事”并非不能从“可能有这件事”推出来。因为命题“可能有这件事”蕴涵着两方面的可能性,反之,如果前两个命题之一是正确的,则这个双重的可能性就消失了。因为如果一事物可能有,它也就可能没有,但如果它必然有或必然没有,二中取一的机会就被排除了。因此,只能是:命题“并非必然没有这件事”才应该从命题“可能有这件事”推出来。因为对于那一定必然有的东西,这个命题也是正确的。

再者,命题“并非必然没有这件事”乃是那个从命题“不能有这件事”推出来的命题的矛盾命题;因为从“不能有这件事”可以推出“不可能有这件事”和“必然没有这件事”,而这后者的矛盾命题乃是命题“并非必然没有这件事”。这样,在这种场合,矛盾命题也以所指出的方式从矛盾命题推出来,并且,当它们被这样排列时,并没有逻辑上不可能的事情会发生。

可能有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命题“可能有这件事”是否能够从命题“必然有这件事”推出来?如果不能,则必须推论出它的矛盾命题,即不能有这件事;或者,如果人们认为这并非它的矛盾命题, 那么,则必须推论出命题“可能没有这件事”。

但对于那必然有的东西,这两个命题都是错误的。同时,人们也认为:如果一件东西可能被切割,它也就可能不被切割,如果一件事物可能有,它也就可能没有,因此,好像可以推论说一件一定必然有的事物,可能会没有;这是错误的。所以,显然事实上并非常常是凡可能有或可能步行的东西就具有另一方面的可能性。例外是有的。首先,必须作为例外的,是那些不是按照理性原则而具备一种可能性的东西,像火之具各发热的可能性,乃是具有一个以上的结果的可能性或者说相反的结果的可能性的;那些非理性的,就不是永远如此。如上所说,火不能既发热又不发热,任何永远是现实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双重的可能性。但即使在那些非理性的可能性中间,有些也容许对立的结果。不过,上面所说的话已足够强调指出这个真理,即并非每种可能性都空话对立的结果,即使当“可能”一词永远在天边以同一的意义被使用的时候。

但有时“可能”一词是同名异义的来使用的。因为“可能”一词是有歧义的;在一种情况之下,它被用来指事实,指那已现实化了的,例如说一个人发觉步行是可能的,因为他实际上是在步行着;一般地说来,当我们因为一种能力实际上已现实化了而把该种能力赋予一件事物的时候,我们就是在使用这个意义下的“可能”一词。在别的场合,它是用来指某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在一定条件之下是能现实化的,例如我们说一个人发觉步行是可能的,因为他会在某种条件下步行。这后一种可能性,只属于那能够运动的东西,前一种则并且能够存在于那没有这种运动能力的东西那里。对于那是在步行着并且是现实的东西,以及对于那有这种能力虽然不一定现实化了这种能力的东西,都能正确地说它并非不可能步行(或者,在别种情形,并非不可能有这件事);但虽然我们不能把后一种可能性用来述说那绝对必然有的东西,我们却能把前一种可能性用来述说它。

因此,我们的结论是这样的;既然全称的命题是从特称的命题推出来的,所以, 必然有的事也就是可能的,虽则不是在这个词可能被使用的每一种意义之下都如此。

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必然性和非必然性乃是存在和不存在的最初原理,其他的一切都必须被认为是在这些之后的。

由上所说,很显然,有必然性的东西就是现实的东西。所以,如果永恒的事物是占先的,则现实性也就先于可能性。有些东西是不包含可能性的现实性,这就是那些第一性实体;第二类包括那些现实的但也可能的东西,它们的现实性,按本性来说是先于它们的可能性的,但在时间上则后于可能性;第三类包括那些永远未现实化而只是纯粹的可能性的东西。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weinxin
广告也精彩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