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时间之一般世界之为世界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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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西方哲学原著

一般世界之为世界的观念

我们应当首先从“世界”这一结构环节着眼来廓清“在世界之中存在”。要把这一任务付诸实现,似乎轻而易举而又失于琐碎,以致人们总以为这件事情不做也罢。把“世界”作为现象描写出来,这说的是什么意思呢?是让看,是让人们看显现在世界之内的“存在者”身上的东西。在这里,第一步是把在世界“之中”所有的那些东西罗列出来:房子、树、人、山、星辰。我们可以把存在者的“外观”描绘下来并把在这个存在者身上以及随着这个存在者一道发生的各种事件叙述出来。但这显然还是一件先于现象学的“事务”,这一事务在现象学上根本还无关宏要。这种描写还停留在存在者身上。这种描写是存在者层次上的。要追寻的却是存在。从现象学的意义来看,“现象”在形式上一向被规定为作为存在及存在结构显现出来的东西。

据此看来,难道我们应当首先执着于此在首先与通常持留于彼的那种存在者即执着于“有价值的物”吗?这些“有价值的”物不是“本质地”显示着我们生活于其中的那个世界吗?也许这一类物确乎更可信地显示出了“世界”之类的东西。但是这些物却也是“在世界之内的”存在者。

对世界之内的存在者,无论从存在者层次上加以描写也好,还是从存在论上加以阐释也好,这样的做法中随便哪一种都不着“世界”现象的边际。这两种欲达到“客观存在”的入手方式都已经“预先设定”“世界”了,尽管是以不同的方式。

是不是我们其实根本不能把“世界”当作上述存在者的规定来谈呢?但我们却把那种存在者说成是在世界之内。是不是“世界”简直是此在的一种存在性质呢?那么,每一个此在“首先”就有它的世界?这样“世界”岂不变成“主观的”东西了吗?那么怎么还可能有一个我们竟都在“其中”的“共同的”世界呢?而如果追究“世界”的问题被提出来了,究竟是指什么样的世界呢?既不是指共同的世界,也不是指主观的世界,而是指一般世界之为世界。我们从什么途径去触到这种现象呢?

“世界之为世界”是一个存在论概念,指的是“在世界之中”的一个组建环节的结构。而我们把在世认作此在的生存论规定性。由此看来,世界之为世界本身是一个生存论环节。如果我们对“世界”作存在论的追问,那么我们绝没有离开此在分析的专题园地。“世界”在存在论上绝非那种在本质上并不是此在的存在者的规定,而是此在本身的一种性质。这并不排斥下述作法:对“世界”这一现象的研究必须通过研究通过研究世界之内的存在者及其存在的途径。对世界作现象学的“描写”这一任务还远没有大白于天下,以致仅仅要充分规定这个任务就已经要求作本质性的存在论澄清了。

从对“世界”这个词的上述考虑和大量使用中,可以看出这个词的含义甚多。廓清这些歧义,有助于提示出这各种不同的含义所意指的诸现象及其相互联系。

1.世界被用作存在者层次上的概念,因而只能够现成存在于世界之内的存在者的总体。

2.世界起存在论术语的作用,其意思是指在第一项中所述的存在者的存在。也就是说,“世界”可以成为总是包括形形色色的存在者在内的一个范围的名称;例如在谈到数学家的“世界”时,世界就等于指数学的一切可能对象的范围。

3.世界还可以在另一种存在者层次上的意义下来了解,这时,它不被了解为本质上非此在的存在者和可以在世界之内照面的存在者,而是被了解为一个实际上的此在作为此在“生活”“在其中”的东西。世界在这里具有一种先于存在论的生存上的含义。在这里又有各种不同的可能性:世界是指“公众的”我们世界或者是指“自己的”而且最切近的“家常的”周围世界。

4.世界最后还指世界之为世界的存在论生存论上的概念。世界之为世界本身是可以变为某些特殊“世界”的任何一种结构整体,但是它在自身中包含有一般的世界之为世界的先天性。世界这个词作为术语,我们专门在第3项中规定的含义上使用。如果这个术语偶尔被用在第1项中所述的意义之下,那么这种含义将用双引号标出。

由此派生而来的“世界的”这一说法作为术语就是指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而绝对不是指世界“之内”的现成存在者的存在方式。世界之内的现成存在者我们叫作属于世界的或世界之内的。

放眼一观迄今为止的存在论即可看到,由于错失了在世这种此在建构,结果也就把世界之为世界现成的、然而绝非已经首先得到揭示的存在者的存在去解释世界,也就是说,人们力图从自然去解释世界。从存在论的范畴的意义来了解,自然是可能处在世界之内的存在者的存在之极限状况。此在只有在它的在世的一定样式中才能揭示这种意义上的作为自然的存在者。这一认识具有某种使世界异世界化的性质。自然作为在世界之内照面的某些特定存在者的诸存在结构在范畴上的总和,绝不能使世界之为世界得到理解。甚至在浪漫派的自然概念的意义之下的“自然”这一现象也只有从世界概念中,换言之,从对此在的分析中,才能在存在论上得到把握。

从对世界之为世界进行存在论分析这一问题着眼,流传下来的存在论——如果它还算见到了这一问题的话——就是在一条死胡同里兜圈子。另一方面,对此在的世界性以及此在世界化的诸种可能性与方式的阐释必将表明为什么此在在对世界进行认识这一存在方式中,无论在存在者层次上还是在存在论上都跳过了世界之为世界的现象。这一实情却提醒我们:必须格外留心才能防止这一跳跃,找到现象上的正确出发点,踏上世界之为世界这一现象的道路。

前面已经提出了为此所需的方法上的指示。我们应从平均的日常状态〔作为此在的最切近的存在方式〕着眼使在世从而也使世界一道成为分析的课题。必须追索日常在世,而只要在现象上执着于日常在世,世界这样的东西就一定会映入眼帘。

日常此在的最切近的世界就是周围世界。本书采取的探索途径是从平均的在世这一生存论性质进到一般的世界之为世界的观念。我们通过对周围世界内最切近地照面的存在者作存在论的阐释一步步寻找周围世界的世界性质〔周围世界之为周围世界〕。周围世界这个词的“周围”就包含指向空间性之意。然而对周围世界起组建作用的“周遭”首先却没有任何“空间”意义。空间性质无可争议地附属于一个周围世界,在第十二节中提示的此在的空间性出发去把“世界”的存在解释为res extensa〔广延物〕。在笛卡尔哲学中表现出对这样一种“世界”存在论的最极端的倾向。这个“世界”存在论是同res cogitans〔思执〕相对来制定方向的,而res cogitans无论在存在者层次上还是在存在论上都和此在不相涵盖。通过同这种存在论倾向划清界线,这里试图对世界之为世界进行的分析才能变得清晰。这一分析分为三个阶段进行:A.对周围世界之为周围世界以及对一般世界之为世界进行分析。B.同笛卡尔对世界的阐释相对照,崭露出世界之为世界的分析。C.周围世界的周围性与此在的“空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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