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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中远去的此在
时间在流逝,空间在膨胀。存在就在流逝与膨胀中远去。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第二十三节<在世界之中存在的空间性>说的,就是时空对此在的影响,这里我不得不说,海氏说的确实有道里。原文如下:
我们若把空间性归诸此在,则这种“在空间中存在”显然必得由这一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来解释。此在本质上不是现成存在,它的空间性不可能意味着摆在“世界空间”中的一个地点上;但也不意味着在一个位置上上手存在。这两种情况都是世内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方式。但此在在世界“之中”。其意义是它操劳着熟悉地同世内照面的存在者打交道。所以,无论空间性以何种方式附属于此在,都只有根据这种“在之中”才是可能的。而“在之中”的空间性显示出去远与定向的性质。
去远是此在在世的一种存在方式。我们所领会的去远并非相去之远〔相近〕,更非距离这一类东西。我们在一种积极的及物的含义下使用去远这个术语。它意指此在的一种存在建构。从这种建构着眼,移走某种东西以使它离开得远只是去远的一种特定的、实际的样式罢了。去远说的是使相去之距消失不见,也就是说,是去某物之远而使之近。此在本质上就是有所去远的,它作为它所是的存在者让向来存在着的东西到近处来照面。去远揭示着相去之远。相去之远像距离一样是非此在式的存在者的范畴规定。去远则相反必须被把握为生存论性质。唯当存在者的“相去之远”已对此在揭示出来了,才可能通达世内存在者互相之间的“其远几许”与距离。两个点正像两个一般的物一样不是相去相远的,因为这些存在者就其存在方式来说哪个都不能有所去远。它们只不过具有距离而已,而这种距离是由去远活动发现和测量的。
去其远首先与通常就是寻视着使之近,就是带到近处来,也就是办到、准备好、弄到手。不过,就是纯认识揭示存在者时的某些方式也具有使之近的性质。在此在之中有一种求近的本质倾向。我们当今或多或少都被迫一道提高速度,而提高速度的一切方式都以克服相去之远为鹄的。例如,无线电的出现使此在如今在扩展和破坏日常周围世界的道路上迈出一大步,去“世界”如此之远对此在都意味着什么尚无法一目了然呢。
去远并不必须明确估计出上手事物离此在多远多近。相去之远近不主要被把握为距离。若要估计远近,这种估计也是相对于日常此在行事于其中的“其远几许”来说明的。从计算上看,这类估计也许不准确,也许游移不定,但它们在此在的日常生活中自有其完全可以理解的确定性。我们说:到那里有一程好走,有一箭之遥,要“一袋烟功夫”。这些尺度不仅表示不可用它们来“量”,而且还表示拈计出来的相去之远属于人们正操劳寻视着的某个存在者。但即使我们用的是固定的尺度,说“到那所房子要半个钟头”,我们仍须把这种尺度当作估计出来的尺度。“半个钟头”并非三十分钟,而是一段绵呼,而绵延根本没有时间延伸之量那种意义上的“长度”。这一绵延向来是由习以为常的“所操劳之事”得到解释的。诸种相去之远首先都由寻视加以估计,即使在“官方”核定的尺度熟为人知之处也是这样。因为被去远的东西在这种估计中上到手头,所以它保持着自己特有的世内性质。其中甚至包含有这样的情况:同被去远的存在者打交道的道路日异其长度。周围世界上到手头的东西确乎不是对一个免于此在的永恒观察者现成摆在那里,而是在此在的寻视操劳的日常生活中来照面的。此在在它的道路上并不穿越一段空间路程,像穿越一个现成物体似的;此在并不“吃掉”多少多少公里。珍近与去远向来就是向接近与去远的东西操劳着存在。“客观上的”遥远之途其实可能颇近,而“客观上”近得多的路途却可能“行之不易”,或竟无终止地横在面前。但当下世界如此这般地“横陈面前”才是本真地上到手头。现成之物的客观距离同世内上到手头的东西的相去之远不相涵盖。人们可能准确地知道客观距离,但这个知却还是盲的,它不具备以寻视揭示的方式接近周围世界的功能。人们只是为了向着“关乎人们行止”的世界去存在并在这一存在之中才运用那种知识,而这种操劳存在却并不测量距离。
人们先行依“自然”以及“客观”测量的物之距离为准,因而倾向于把上面对去远活动功能的解释与估价称之为“主观的”。但这样一种“主观性”大概揭示着世界的“实在性”中最为实在者,这种“主观性”同“主观”任意及主观主义“看法”毫不相干,因为主观主义看到的存在者“自在地”却是另一码事。此在日常生活中的寻视去远活动揭示着“真实世界”的自在存在,而这个“真实世界”就是此在作为生存着的此在向来就已经依之存在的存在者。
把相去之远近首要地乃至唯一地当作测定的距离,这就掩盖了“在之中”的源始空间性。通常以为“最近的东西”根本不是“离我们”距离最短的东西。“切近的东西”若要在平均状态中去达到、去抓住、去看见,它倒相去相远了。因为此在本质上是以去远的方式具有其空间性的,所以,此在在其中交往行事的那个周围世界总是一个就某 种活动空间而言一向与此在相去相远的“周围世界”。因此,我们首先总是越过在距离上“切近的东西”去听去看。看与听之所以是远距离感觉,并非由于它们可及远方,而是由于此在作为有所去远的此在主要逗留在它们之中。例如,眼镜从距离上说近得就“在鼻梁上”,然而对戴眼镜的人来说,这种用具在周围世界中比起对面墙上的画要相去远甚。这种用具并不近,乃至于首先往往不能岑零它。我们曾提出首先上手的东西的不触目性质,而这种去看的用具,以及诸如此类去听的用具,例如电话筒,就具有这种不触目性质。再例如对街道这种行走用具来说,上面这点仍是有效的。行走时每一步都触到街道,似乎它在一般上手事物中是最切近最实在的东西了,它仿佛就顺着身体的一个确定部分即脚底向后退去。但比起“在街上”行走时遇见的熟人,街道却相去远甚,虽然这个熟人相“去”二十步之“远”。决定着从周围世界首先上到手头的东西之远近的,乃是寻视操劳。寻视操劳先已依而逗留的东西就是切近的东西,就是调节着去远活动
的东西。
如果说此在在操劳活动中把某种东西带到近处来,那么这却不意味着把某种东西确定在某个空间地点上而这个地点离身体的某一点距离最小。“近”说的是:处在寻视着首先上手的东西的环围之中。接近不是以执着于身体的我这物为准的,而是以操劳在世为准的,这就是说,以在世之际总首先来照面的东西为准的。所以,此在的空间性也就不能通过列举物体现成所处的地点得到规定。虽然我们谈到此在时也说它占据一个位置,但这一“占据”原则上有别于处在某一个场所中一个位置上的上手存在。必须把占据位置理解为:去周围世界上到手头的东西之远而使它进入由寻视先行揭示的场所。此在从周围世界的“那里”领会自己的“这里”。“这里”并不意指现成东西的何处,而是指去远着依存于…的“何所依”,同时也包含着这种去远活动本身。此在就其空间性来看首先从不在这里,而是在那里;此在从这个那里回返到它的这里,而这里又只是以下述方式发生的——此在通过从那里上到手头的东西来解释自己的向着…的操劳存在。从“在之中”的去远结构的现象特点来看,这种情况就一清二楚了。
此在在世本质上保持在去远活动中。此在绝不能跨越这种去远,不能跨越上手事物离此在本身的远近。如果我们设想有一个物现成摆在此在先前曾占据的位置上,而上手事物相去此在之远则按照上手事物与这个物的关系来规定,那么,此在本身可以把这一相去之远作为摆在那里的距离加以发现。这样,此在事后是可以跨越这一间距的。不过,这时距离本身变成了已被去远的距离。此在却不曾跨越它的去远,毋宁说此在已经随身携带而且始终随身携带着这种去远,因为此在本质上就是去远,也就是说,此在本质上就具有空间性。此在不能在它自己的或远或近的环围中环游,它所能作的始终只是改变远近之距。此在以寻视着揭示空间的方式具有空间性,其情形是:此在不断有所去远,从而对如此这般在空间中来照面的存在者有所作为。
此在作为有所去远的“在之中”同时具有定向的性质。凡接近总已先行采取了向着一定场所的方向,被去远的东西就从这一方向而来接近,以便我们能就其位置发现它。寻视操劳活动就是制定着方向的去远活动。在这种操劳活动之中,也就是说,在此在本身的在世之中,“标志”的需求是先行给定的。标志这种用具承担着明确而轻便称手地列举方向的任务。标志明确地使寻视着加以利用的场所保持开放,使归属过去、走过去、带过去、拿过去的各种“何所去”保持开放。只要此在存在,它作为定向去远的此在就总已有其被揭示了的场所。定向像去远一样,它们作为在世的存在样式都是先行由操劳活动的寻视引导的。
左和右这些固定的方向都源自这种定向活动。此在始终随身携带这些方向,一如其随身携带着它的去远。此在在它的“肉体性”——这里不准备讨论“肉体性”本身包含的问题—中的空间化也是依循这些方向标明的。所以,用在身上的上手事物必须依左右来定向,例如要参与手的活动的手套就是这样。手工工具则相反,它虽然持在手中随手活动,却并不参与手所特有的“称手的”活动。所以,锤子虽然随手而被摆弄,却无左锤右锤之说。
不过,还须注意的是:属于去远活动的定向是由在世奠定的。左右不是主体对之有所感觉的“主观的”东西,而是被定向到一个总已上到手头的世界里面去的方向。“通过对我的两侧之区别的单纯感觉”,我绝不可能就在一个世界中辨清门径。具有对这种区别的“单纯感觉”的主体是一个虚构的入手点,它毫不过问主体的真实建构——具有这种“单纯感觉”的此在总已在一个世界之中;并且,为了能给自己制定方向,它也不得不在一个世界之中。这一点从康德试图澄清制定方向这一现象的那个例子中就可以看得清楚。
假设我走进一间熟悉但却昏暗的屋子。我不在的时候,这间屋子完全重新安排过了,凡本来在右边的东西现在都移到了左边。我若要为自己制定方向,除非我把捉到了一件确定的对象,否则对我两侧之“区别的单纯感觉”是毫无助益的。谈及这一对象时康德附带说道:“我在记忆中有其地点”。但这意味着什么呢?除非是:我必定靠总已寓于某个“熟悉的”世界并且必定从这种寓世的存在出发来为自己制定方向。某个世界的用具联络必须先已给与此在。我向已在一个世界之中,这对制订方向的可能性是起组建作用的,其作用绝不亚于对左右的感觉。此在的这种存在建构不言而喻,但不能以此为理由来压低这一建构在存在论上的组建作用。像其它所有的此在阐释一样,康德倒也压低不了它的作用。但不断地应用这一建构并不就可免于提供一种适当的存在论解说,而是要求提供这样一种解说:我“在记忆中”有某种东西,这样一种心理学阐释其实就意指着生存论上的在世建构。因为康德没有看到这一结构,所以他也就认不出使制订方向成为可能的整个建构联络。此在的一般考印括匆才是本质性的,按照左右而定的方向就奠基于其中,而一般的定向活动本质上又一道由在世加以规定。当然,就连康德也不是要对制定方向进行专题阐释。他不过是要指出凡制定方向都需要某种“主观原则”。但在这里,“主观”所要意味的将是:先天。然而,依左右而定向的先天性却奠基于在世的“主观”先天性,这种先天性同先行局限于无世界的主体的规定性毫不相干。
去远与定向作为“在之中”的组建因素规定着此在的空间性,使此在得以操劳寻视着存在在被揭示的世内空间之中。我们迄此解说了世内上手事物的空间性与在世的空间性,这才为我们提供了前提,使我们得以清理出世界的空间性现象,得以提出空间的存在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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