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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作为现身情态
我们在存在论上用现身情态这个名称所指的东西,在存在者层次上乃是最熟知和最日常的东西:情绪;有情绪。在谈任何情绪心理学之前—何况这种心理学还完全荒芜着—就应当把这种现象视为基本的生存论环节,并应当勾划出它的结构。
日常操劳活动中的无忧无扰的心平气和,或者受阻受抑的心烦意乱,从心平气和转而为心烦意乱或反之,或者竟流于情绪沮丧;诸如此类在存在论上并非一无所谓,尽管这些现象也许一向被当作在此在中最无足轻重的东西和最游离易变的东西而束之高阁。情绪可能变得无精打采,情绪可能变来变去,这只是说,此在总已经是有情绪的。没情绪不应同情绪沮丧混为一谈。但这种常驻不去的、平淡淡懒洋洋的没情绪也绝不是一无所谓的,恰恰是在这种没情绪中此在对它自己厌倦起来。存在作为一种负担公开出来了。为什么?不知道。此在不可能知道这些,因为相对于情绪的源始开展来说,认识的各种开展之可能性都太短浅了。在情绪中,此在被带到它的作为“此”的存在面前来了。另一方面,昂扬的情绪则能够解脱存在的公开的负担。即使这种起解脱作用的情绪也开展着此在的负担性质。情绪公开了“某人觉得如何”这种情况。在“某人觉得如何”之际,有情绪把存在带进了它的“此”。
在情绪中,此在总已经作为那样一个存在者以情绪方式展开了——此在在它的存在中曾被托付于这个存在者,同时也就是托付于此在生存着就不得不在的那个存在。“展开了”不等于说“如其本然地被认识了”。而正是在这种最无足轻重最无关宏旨的日常状态中,此在的存在才能够作为赤裸裸的“它在且不得不在”绽露出来。纯粹的“它存在着”显现出来,而何所来何所往仍留在晦暗中。在日常状态下,此在同样常常不向诸如此类的情绪“让步”,也就是说,不追随这些情绪的开展活动,不肯被带到展开的东西面前来,但这并不是如下现象实情的反证;“此之在”在其“它存在着”之中以情绪方式展开了。相反,这倒是有这种现象实情的证据。此在在存在者层次上和生存上通常闪避在情绪中展开了的存在,这在存在论生存论意义上则是说:在这种情绪不肯趋就之处,此在委托给了这个此已昭然若揭。在闪避本身中此是展开了的此。
此在的何所来何所往掩蔽不露,而此在本身却愈发昭然若揭——此在的这种展开了的存在性质,这个“它存在着”,我们称之为这一存在者被抛入它的此的被抛情况〔Geworfenheit〕。其情况是:这个存在者在世界之中就是这个此。被抛境况这个术语指的应是托付的实际情形。这个于此在的现身中展开的“它在且不得不在”不是那个在存在论范畴上表达事实性的“它存在”。这种事实性隶属于现成性,只对以观望方式进行规定的活动才是可通达的。不如说,在现身中展开的“它存在着”必须被理解为那种以在世这一方式来存在的存在者的生存论规定性。实际性不是一个现成东西的factum brutum〔僵硬的事实〕那样的事实性,而是此在的一种被接纳到生存之中的、尽管首先是遭受排挤的存在性质。实际之为实际的“它存在着”从不摆在那里,由静观来发现。
具有此在性质的存在者是它的此,其方式是:它或明言或未明言地现身于它的被抛境况中。在现身情态中此在总已被带到它自己面前来了,它总已经发现了它自己,不是那种有所感知地发现自己摆在眼前,而是带有情绪的自己现身。作为托付给了自己的存在的存在者,此在也就始终托付给了下述情形:它总必须已经发现自己了—这种发现与其说来自一种直接的寻找,还不如说来自一种逃遁。情绪不是通过观望被抛境况开展的,它是作为趋就和背离开展的。情绪通常不趋就此在在情绪中公开的负担性质。当这种负担性质在昂扬的情绪中被解脱的时候,情绪更不去趋就它。而这种背离仍总是以现身的方式来是它所是的东西。
人们要是把展开的东西和带有情绪的此在“同时”所认识的、所知道的和所相信的东西混为一谈,那么,人们在现象上就完全误解了情绪开展了什么以及情绪如何开展。即使此在“确信”其“何所往”,或在理性的追查中以为它知道何所来,这一切仍然丝毫也否定不了下述现象实情:情绪把此在带到它的此的“它存在着”面前来,而这个“它存在着”正在一团不为所动的谜样气氛中同此在面面相觑。在生存论存在论上,决不允许用关于纯粹现成东西的某种理论认识的无庸置疑的确定性来衡量现身情态的“明白确凿”,这么做倒减少了现身的“明白确凿”。对现身现象的另外一种曲解则是把现身现象推进非理性事物的避难所了事。这种曲解也同样无理。非理性主义唱得是理性主义的对台戏,理性主义盲目以待的东西,非理性主义也不过目丐顾而言罢了。
此在实际上可以、应该、而且必须凭借知识与意志成为情绪的主人,这种情况也许在生存活动的某些可能方式上意味着意志和认识的一种优先地位。不过不可由此就误入歧途,从而在存在论上否定情绪是此在的源始存在方式,否定此在以这种方式先于一切认识和意志,且超出二者的开展程度而对它自己展开了。再说,我们从来都靠一种相反情绪而从不靠了无情绪成为情绪的主人。现在我们得到了现身的第一项存在论的本质性质:现身在此在的被抛境况中开展此在,并且首先与通常以闪避着的背离方式开展此在。
到这里已经可以看出,现身情态同发现有一种灵魂状态摆在那里等等之类大相径庭。现身根本没有一种先就覆去翻来进行把捉理解的性质;一切内省之所以能发现“体验”摆在那里,倒只是因为此已经在现身中展开了。“纯粹情绪”把此开展得更源始些;然而,比起任何不感知来,它也相应地把这个此封锁得更顽固些。
这种情形由情绪沮丧显示出来。在沮丧之际,此在面对自己,相视无睹,操劳所及的周围世界垂慢隐真,操劳的寻视误入迷津。现身远不是经由反省的,它恰恰是在此在无所反省地委身任情于它所操劳的“世界”之际袭击此在。情绪袭来。它既不是从“外”也不是从“内”到来的,而是作为在世的方式从这个在世本身中升起来的。这样一来,我们却也就不再限于消极地划分现身同对“内心”的反省掌握之间的界限,而进一步积极地洞见到现身的开展性质。情绪一向已经把在世作为整体展开了,同时才刚使我们可能向着某某东西制订方向。有情绪并非首先关系到灵魂上的东西,它本身也绝不是一种在内的状态,仿佛这种状态而后又以谜一般的方式升腾而出并给物和人抹上一层色彩。在这里就显现出了现身的第二项本质性质。世界、共同此在和生存是被同样源始地展开的,现身是它们的这种同样源始的展开状态的一种生存论上的基本方式,因为展开状态本身本质上就是在世。
除了现身情态的这两个已经阐明的本质规定性,即被抛境况的开展和整个“在世界之中”的当下开展,还有第手项须加注意,这一点尤其有助于更深入地领会世界之为世界。先前曾说过:先已展开的世界让世界内的东西来照面。世界的这种属于“在之中”的先行的展开状态是由现身参与规定的。让某某东西来照面本来就是寻诊着让某某东西来照面,而不是一味感受或注视。现在我们已经可以从现身出发而更鲜明地看到,寻视而操劳着让某某东西来照面具有牵连的性质。而在存在论上若谈得到同上手的东西的无用、阻碍、威胁等等发生牵连,就必须从存在论上对“在之中”本身先行做如下规定:它可能以这类方式牵涉世内照面的东西。这种可发生牵连的状态奠基在现身之中,是现身情态把世界向着可怕等等展开了。只有现身在惧怕之中或无所惧怕之中的东西,才能把从周围世界上手的东西作为可怕的东西揭示出来。现身的有情绪从存在论上组建着此在的世界的敞开状态。
只因为“感官”在存在论上属于一种具有现身在世的存在方式的存在者,所以感官才可能被“触动”,才可能“对某某东西有感觉”,而使触动者在感触中显现出来。如果不是现身在世的存在已经指向一种由情绪先行标画出来的、同世内存在者发生牵连的状态,那么,无论压力和阻碍多么强大都不会出现感触这类东西,而阻碍在本质上也仍旧是未被揭示的。从存在论上来看,现身中有一种开展着指向世界的状态,发生牵连的东西是从这种指派状态方面来照面的。从存在论原则上看,我们实际上必须把原本的对世界的揭示留归“单纯情绪”。纯直观即使能深入到一种现成东西的存在的最内在的脉络,它也绝不能揭示可怕的东西等等。
在首先开展着的现身的基础上,日常寻视广泛地发生误差、产生错觉。按照对“世界”的绝对认识的观念来衡量,这种情况就是〔不真〕。然而,这种在存在论上没有道理的估价完全忽视了可以发生错觉这种情况在存在论上的积极性质。恰恰是在对“世界”的这种不恒定的、随情绪闪烁的看中,上手事物才以某种特有的世界性显现出来,而世界之为世界没有一天是一成不变的。理论观望总已经把世界淡化到纯粹现成东西的齐一性中了。诚然,在现成东西的齐一性之内包括着以纯粹规定即可加以揭示的东西的一种新财富。然而,即使最纯的〔理论〕也不曾甩开一切情绪。只有当理论能够平静地逗留于某某东西而在〔闲暇〕和〔娱悦〕中让现成事物来前就自己的时候,只还现成的东西才会在纯粹外观中向着理论显现出来。认识的规定活动是通过现身在世组建起来的;把这一生存论存在论上的建构展示出来,和企图从存在者层次上把科学移交给“感情”乃是不应互相混淆的两回事。
在这部探索的讨论范围之内不可能对现身情态的种种不同样式及其根本联系都加以阐释。这些现象以情绪和感情为题在存在者层次上早已人所周知,在哲学中也已一再得到考察。流传下来的第一部系统的情绪阐释就不是在“心理学”框架内撰述的,这并非偶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修辞学〕第二部分中对〔激情〕进行了探讨。传统一向把修辞学理解为一种“教科书”上的东西;与此相反,我们必须把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看作日常共处的第一部系统的连释。作为常人的存在方式的公众意见〔参考第二十七节〕不仅一般地具有情绪;而且公众意见需要情绪并且为自己“制造”情绪。演讲者的发言一会儿入乎情绪一会儿出乎情绪。演讲者须了解情绪的种种可能性,以便以适当的方式唤起它,驾驭它。
斯多葛学派也曾对情绪作出阐释,这种阐释又通过教父神学和经院神学传至近代,这些情况众所周知。然而人们仍未注意到,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对一般情绪的原则性的存在论阐释几乎不曾能够取得任何值得称道的进步。情况刚刚相反:种种情绪和感情作为课题被划归到心理现象之下,它们通常与表象和意志并列作为心理现象的第三等级来起作用。它们降格为副现象了。
现象学研究的一项功绩就是重建了一种较为自由的眼光来对待这些现象。不仅如此,舍勒率先接受了奥古斯丁和巴斯卡的挑战,把问题引向“表象”的行为和’‘事关利害”的行为之间的根本联系的讨论。当然,即使在这里,一般行为现象的生存论存在论基础仍然晦暗不明。
此在被抛向、被指派向随着它的存在总已展开了的世界。现身不仅在这种被抛境况和指派状态中开展此在;而且现身本身就是生存论上的存在方式。此在以这种方式不断把自己交付给“世界”,让自己同“世界”有所牵涉;其方式是此在以某种方式逃避它自己。这种闪避的生存论情形将在沉沦现象中变得显而易见。
现身是一种生存论上的基本方式,此在在这种方式中乃是它的此。现身不仅在存在论上描述着此在的特性,而且,基于现身的开展作用,它还对生存论分析工作具有根本的方法论含义。这种分析工作同任何存在论阐释一样,只能从先已展开的存在者身上“听取”它的存在。这一分析工作将要紧紧追随此在的种种与众不同的、至为迢远的开展之可能性,以便从这些可能性方面摄获这个存在者的启示。现象学的阐释必须把源始开展活动之可能性给予此在本身,可以说必须让此在自己解释自己。在这种开展活动中,现象学阐释只是随同行进,以便从生存论上把展开的东西的现象内容上升为概念。
在生存论存在论上意味深长的基本现身情态是畏。后文将阐释此在的这种基本现身情态〔参考第四十节〕。有鉴于此,我们还应更具体地以怕这一确定样式来说明现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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