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运理的宗教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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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西方哲学原著

慈运理的宗教哲学

1. 圣经

慈运理从律法的观点运用圣经。他把圣经当作一本生活的法则。他不了解律法和福音两者之间的差别,因此他不会区别律法和福音。依他看来,律法就好象福音一样,是上帝慈爱旨意的启示。经由他研究律法的本质之后,他说,律法并不定人的罪。但是,路德却指出律法和福音之间的大差别。路德说,律法定人的罪,但福音却要拯救人。律法的功用,就是叫人知罪并认罪。但在福音里,我们有洁净的根源。

2. 有关上帝之教理

有关上帝之教理,是慈运理神学体系的中心点。他的整个结构都建立在他的上帝的教理上。他的神学体系,以神为中心,而不以基督为中心。他强调上帝之主权。他坚决主张一神论。他极力反对天主教敬拜遗物和图像。他以上帝之教理为他一切思想之中心,并经该教理反对天主教。慈运理认为上帝是永存的、经常工作的、无所不知的、是一切良善之起源、是第一推动因和万因之因。上帝统治世界,犹如灵魂支配身体一般。凡违背他旨意之事都不会发生。凡发生的,都可能追溯到他的能力。上帝的旨意就是要永不改变地管治全宇宙。由于以这种决定论推论的结果,他便宣布说:「一切的邪恶和一切的良善,都一样地可归因于上帝;连亚当犯罪堕落的事亦可归因于上帝。但我们不能控告上帝有罪,因他不处在律法之下。」他又说:「若在人里头,绝无自由意志的话,便可把偷盗、凶杀和一切罪都推给上帝,并且说一切是由他的旨意所弄成的。既然如此,诸如奸淫、凶杀就都不是罪了,因它们是出乎神之作为,上帝为其始因、推动者、指使者。但事实上,它们是出乎人之作为,所以它们就是罪。因上帝不受律法之限制,但人须受律法的定罪。上帝从太初就知道并有意思要造将堕落的人。不过,同时他也决定他儿子要取人性而成为人,以便拯救堕落的人类。

3. 慈运理对罪的看法

原罪就是那不完善的性情之软弱和缺陷。人在出生时,使带有这种缺陷,唯人本身没有过错。这种遗传的罪是一种疾病,但不是一种罪债。原罪使人的性情变成脆弱,但人的肉体比灵魂更有能力。从这种原罪的疾病里生出个人的罪来,犹如树枝从树干生出来一般。因此,罪就是忽视创造主之律法,并宁愿听从自己而不跟随主。罪就是背逆上帝。按慈运理的解说,人是没有自救的可能性。

4. 拣选

上帝既然是造出万事之绝对因,他便是一个客观拣选的因。这种客观拣选,是无条件的、不变的、永恒的。拣选令人得救,甚至被拣选者在未获得信心之先死了,也能得救。因此,他说,上帝的拣选不被限定在基督教国之内,他的拣选乃延伸到旧约的众圣徒,甚至延伸到希腊、罗马的诸英雄,诸如纥库勒斯(Hercules),苏格拉底、雅里斯底德(Aristides)、努玛(Numa)、伽妥(Cato)等英雄和圣贤人物。总之,凡忠心耿耿的人都能上天堂。他的看法与路德的看法大异其越。路德乃是主张一种主观的拣选。这种主观的拣选与信心和称义,是丝毫不可分离的。路德说:「当听从那位道成肉身的圣子,这样,预定或是拣选就会自自然然地临到。」但慈运理却倡导客观拣选,全是端赖神随意之谕令。依慈氏看来,拣选教理的价值就是要废除自由意志和功德。不过,它也带来一种毫不留情的决定论。

5. 信心

慈运理认为信心是坚固被拣选者的一种记号。但在另一方面路德却使信心与悔改和称义联合起来。依慈氏看来,拣选不须要依靠信心,但信心却随在拣选之后。对那从太古之前已被拣选的人而言,在他们未有信心之先早己被拣选了。因此,被拣选者承蒙拣选乃是靠着上帝所灌注之信心。这样他们必定得救。但路德却认为信心是得救的媒介,人是藉着信心得救的。再者,慈氏虽强调称义的教理,但他对这个教理却不像路德那样有深厚的宗教关心。慈氏认为称义是扑救天主教功德行为的良药。

6. 基督论

慈运理很精细地区别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他虽把两性分开,但他却主张基督单一的位格。慈氏因太严格区别基督之两性,至使路德派的人觉得,慈运理在这一点上是偏向涅斯多留主义的。慈氏说,基督升天之后;按其神性来讲,他是无所不在的。但依其人性而论,他却被限定在天堂某个固定的地方。

7 . 教会

真正的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和信徒的交往,是由「那些被上帝旨意所注定得永生的被拣选者」所组成。唯有上帝知道这个被拣选者的教会。信心使被拣选者能够明白他是属于这个教会的会员。不过,他却不知道别人是否属于这个教会的会友。如此推论,实际上,就会形成两个教会。一为可见之教会,是由那些藉着施行圣礼而称呼基督为主的人所组成。一是不可见之教会,只包括被拣选者而已。慈氏不会沟通可见与不可见两个教会间的密切关系。

8. 圣礼

基督是教会的头,他设立了洗礼和圣餐的仪式,并吩咐他的教会施行这些圣礼。不过,问题是圣礼是否真是恩典的工具。依慈运理看来,圣礼不能带什幺给被拣选者。因被拣选者早就有把握他们是蒙拣选的、并藉着信心得到了救恩。若是这样,设立圣礼又有什幺目的呢?他说,圣礼之施行,乃是将个人所持有的恩典,作为一种公开的见证。藉着领受圣礼,每个教友便能表明他是教友。因此圣礼就是会友与教会联合的记号,并藉着公开的告白以表明会友之忠心。圣礼没有超然的内容,它乃是某件事的外在象征,即那已在内心所作成之事的外在象征。

洗礼就是用清水洗净的一种仪式。洗礼表明我们已经进入教会,并作了神的百姓。既然是神的百姓就要过着正直纯洁的生活。因此洗礼仅是一种内在重生的记号和象征。

圣餐也是一种记号和象征。起初,慈运理的看法和伊拉斯姆相同。他们认为在圣餐中,有基督身体的真正临在。不过,以后慈运理改变了他先前的看法。这种改变,主要是由于他收到一位荷兰的人文主义者何尼斯的一封著名书信的缘故。何尼斯说,「这是我的身体」这句话,意指「这是表明我的身体。」慈氏对这封信留下深刻的印象,并深受其影响。以后他便与伊拉斯姆破裂。同时他也不赞同路德的合质论.他使主张象征论。他说,圣餐就是与基督相交。他也强调信心是圣餐的构成因素。他说,基督实际上不临在于圣餐中。不过,藉着信心的力量,我们便能想象到基督,或将基督活画在我们的心中。所以圣餐主要还是一种纪念,以记念基督之死。因上帝将他的圣子和圣子救赎的功劳当作礼物赐给我们。所以圣餐也是一种向上帝感谢的方法。慈运理不信圣餐中有主身体真正临在的理由有三:第一、圣经宣布「肉体是没有益处的」(约六:63)。第二、他的哲学不容许属天的和属地的,能有那幺密切的结合。第三、他的基督论主张基督的人性被限定在天堂的某个固定地方。基督依他的人性,不能临在于圣餐中。因他经常坐在天堂上帝的右边。

9. 慈运理与路德的教理上之比较

(1)关于基督位格中两性之关系。慈运理的解释靠近涅斯多留,主张人性和神性间之关系为一种相伴的关系。但路德却主张是两性有机的联合。

(2)关于道。慈氏强调内在之道,靠近重洗派。路德强调成文之道、口讲之道。

(3)关于人之天然败坏。慈氏承认在人里头只有软弱。这种软弱不成为真实的罪,除非它构成犯罪的行为。路德却坚持这种天然的、有罪性的败坏,是人类真实的、特殊的罪。

(4)关于洗礼。依慈运理看来,洗礼就是加入教会,也就是承认做基督徒的一种标志。依路德看来,洗礼为重生、赦罪、基督的义之归与等三件事的圣礼。

(5)关于称义。对慈运理看来,信心与称义随在拣选之后。但路德却把称义当作罪和恩典之间的中心位置,藉着称义,人方能与神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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