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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作为存在论问题
如果实在这个名称意指世界之内的现成存在者〔res〕的存在——除此之外对实在没有其它理解——那么,对于这种存在样式的分析来说,这就意味着:只有当“世界之内”这种现象得到澄清,才可能从存在论上理解哗界冬申的存在者。“世界之内”植根于哗界现象。世界则又作为“在世界之中存在”的本质构成环节而属于此在的基本建构。在存在论上,“在世界之中”复又包含在此在之存在的结构整体之中。操心则被标画为这一结构整体的特征。这样一来,为了能对实在进行分析而首须澄清的基础和视野就被标识出来了。而且,只有在这一联系中才能从存在论上理解“自在”的性质。在前文的分析中我们曾依循问题的这种联系阐释过世界之内的存在者的存在。
即使欠缺明确的生存论存在论基础,人们也曾能够在某种限度内对实在事物的实在性进行某种现象学描述。狄尔泰在上面提到过的论文中就作过这种尝试:实在的东西在冲动和意志中被经验到。实在性是阻力,更确切地说是阻碍状态。对阻力现象的分析清理工作是这篇论文中积极的东西,也是对“描述和分解的心理学”这一想法所作的最好的具体证实。尽管如此,对实在问题的认识论提法仍然妨碍了对阻力现象的分析发挥它的正当作用。“现象性原理”不许狄尔泰进展到对意识的存在的存在论阐释。“意志和它的阻碍出现在同一个意识之内”。“出现”的存在方式,“之内”的存在意义,意识对实在东西本身的存在关系,所有这些都需要存在论的规定。存在论规定之所以网如,归根到底是因为狄尔泰任“生命”在存在论上始终无所区别。当然,我们不可以退回到这个“生命”之后去。然而此在的存在论阐释却不意味着在存在者层次上退回到别的哪个存在者上去。狄尔泰一直在认识论上遭到反对,这一点并不妨碍我们使他的分析中的积极的东西开花结果。而人们在反对他的时候,恰恰不曾领会到这些积极的东西。
新近,舍勒就吸收了狄尔泰关于实在的阐释。舍勒代表了一种“唯意志论的此在理论”。在他那里,此在在康德的意义上被理解为现成存在。“只有在同欲望和意志相关的状态中,对象的存在才是直接给定的。”舍勒不仅像狄尔泰一样强调指出:实在从不首先在思维和理解中被给予,而且他还特别指出:认识本身也不是判断活动,知乃是一种“存在的关系”。
关于狄尔泰的理论基础在存在论上的无规定性,前面曾有必要的说明;那些话原则上也适用于舍勒的理论。而且,“生命”的存在论基础分析也不能事后才插到建筑底下去。存在论基础分析承担着实在的分析,承担着阻碍状态及其现象前提的充分解释。存在论基础分析构成了后面那些分析和解释的条件。阻力是在“通不过”中照面的,它是“要通过”的妨碍。而随着这一要通过,某种欲望和意志汲汲以求的东西就已经展开了。汲汲以求的何所向在存在者层次上是不确定的。但在存在论上却不可忽视这种不确定性,更不可把它理解为无。向着某某东西汲汲以求撞上阻力而且也只能够“撞”上阻力;而这个汲汲以求本身已经寓于因缘整体性。因缘整体性的揭示则奠基于意蕴的指引整体的展开状态。在存在论上,只有依据世界的展开状态,才可能获得阻力经验,也就是说,才可能奋争着揭示阻碍者。阻碍状态描述出世内存在者的存在。阻力经验实际上只规定着世内照面的存在者的揭示广度和揭示方向。并非这二者的总和才刚导致世界的开展,它们的总和倒是以世界的开展为前提的。“阻”和“对”在其存在论的可能性中是由展开的在世来承担的。
而且,阻力也不是在自行“出现”的欲望和意志中被经验到的。欲望和意志都显示为操心的变式,只有具有操心这种存在方式的存在者才能撞上阻碍者这种世内存在者。所以,若用阻碍来规定实在,则还有两重值得注意之处:一方面,这种规定只涉及到实在的种种性质之一;另一方面,阻碍必须以已经展开的世界为前提。阻力描述出“外部世界”;在这里,“外部世界”的意思是世内存在者,而绝不是世界。“对实在的意识”本身就是在世的一种方式。一切“外部世界问题”都必然回到在世这一生存论基本现象上来。
如果用cogito sum〔我思我在〕来作生存论此在分析工作的出发点,那么,不仅须得把它倒转过来,而且还需重新对它的内涵作出存在论现象上的证实。于是,首位的命题是sum,其意义是:我在一世界中。“我在”:作为这样的存在者处“在”面向种种不同行为举止〔 cogitationes〕的存在可能性之中,而这些行为举止就是寓于世内存在者的种种存在方式。笛卡尔却说:cogitationes是现成的,在这些cogitationes之中有一个我,这个我作为无世界的res cogitans〔思执〕也是共同现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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