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时间之真理的源始现象和传统真理概念的哲学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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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西方哲学原著

真理的源始现象和传统真理概念的哲学缘起

“是真”〔真理〕等于说“是进行揭示的”。但这岂不是一个极其任意的真理定义吗?也许,用这样激烈的办法来规定真理概念能把符合这一观念从真理概念中清除出去。但以这种可疑的收益为代价岂不一定是把“优良的”老传统葬送了吗?古代哲学的最老传统源始地感到了某种东西,且先于现象学就对这种东西有所领会,而我们的貌似任意的定义不过是对这种东西进行必要的阐释罢了。〔说,逻各斯〕这种〔让人看〕的“是真”乃是一种〔揭示〕方式的〔真在〕:把存在者从晦蔽状态中取出来而让人在其无蔽〔揭示状态〕中来看。在前面的几段引文中,亚里士多德把〔真理〕同〔事情〕、〔现象〕相提并论,这个〔真理〕就意味着“事情本身”,意味着自身显现的东西,意味着这样那样得到了揭示的存在者。赫拉克利特残篇是明确讨论〔逻各斯〕的最古老的哲学训导,在一段残篇中,我们所说的真理现象始终是在被揭示状态〔去蔽〕的意义上出现的。这是偶然的吗?他把无所领会的人同〔逻各斯〕、同说〔逻各斯〕和领会〔逻各斯〕的人加以对照。〔逻各斯〕是,逻各斯道出存在者如何行事。但是对于无所领会的人,其所行之事却:停留在晦蔽状态中,他们遗忘,这就是说,对于他们,其所行之事又沉回晦蔽状态中去了。所以,去蔽,属于〔逻各斯〕。用“真理”这个词来翻译〔去蔽〕,尤其从理论上对这个词进行概念规定,就会遮蔽希腊人先于哲学而领会到的东西的意义,希腊人在使用〔去蔽〕这一术语的时候,是“不言而喻地”把那种东西作为基础的。

我们在引用这类证据的时候,须谨防一发滑入文字玄谈。不过,保护此在借以道出自身的那些最基本词汇的力量,免受平庸的理解之害,这归根到底就是哲学的事业。因为平庸的理解把这些词汇敉平为不可理解的东西,而这种不可理解的状态复又作为伪问题的源泉发生作用。

前文〔逻各斯〕和〔真理〕所作的阐释似乎是独断的,现在,这些阐释得到了现象上的证明。我们提出的真理“定义”并非摆脱传统,倒是把传统源始地据为己有:如果我们能成功地证明基于源始的真理现象的理论不得不倒向符合这种观念,以及这种演变是如何发生的,我们的成果就更加完满了。

而且,把真理“定义”为揭示状态和进行揭示的存在,也并非单纯的字面解释。我们本来就习惯于把此在的某些行为举止称为“真实的”,上述定义就出自此在的这些“真实的行为举止”的分析。

真在这种进行揭示的存在是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使这种揭示活动本身成为可能的东西,必然应当在一种更源始的意义上被称为“真的”。揭示活动本身的生存论存在论基础首先指出了最源始的真理现象。

揭示活动是在世的一种方式,寻视着的操劳或甚至逗留着观望的操劳都揭示着世内存在者。世内存在者成为被揭示的东西,只在第二位意义上它才是“真的”。原本就“真”的,亦即进行揭示的,乃是此在。第二位意义上的真说的不是进行揭示的存在〔揭示〕,而是被揭示的存在〔被揭示状态〕。前面对世界之所以为世界的分析及对世内存在者的分析曾指出二世内存在者的揭示状态奠基于世界的展开状态。而展开状态是此在的基本方式,此在以这种方式是它的此。展开状态是由现身、领会和话语来规定的。它同样源始地涉及世界、在之中和自身。操心的结构是先行于自身的一已经在一世界中的一作为寓于世内存在者的存在。操心的这种结构包含着此在的展开状态于自身。随着这种开展状态并通过这种展开状态才有被揭示状态;所以只有通过此在的展开状态才能达到最源始的真理现象。前文就此的生存论建构方面和此的日常存在方面指示出来的东西,涉及的恰恰就是它的展开状态。只要此在作为展开的此在开展着、揭示着,那么,它本质上就是“真的”。此在“在真理中”。这一命题具有存在论意义。它不是说:在存在者层次上,此在一向或有那么一次被引进了“全真境界”;而是说:此在的最本己的存在的展开状态属于它的生存论结构。

我们且记住前文的讨论所取得的成果。下面诸项规定将把“此在在真理中”这一原理的生存论意义表达出来。

1.此在的生存论结构从本质上包含有一般展开状态。展开状态界定着存在的结构整体;这个结构整体通过操心的现象成为鲜明可见的。操心不仅包含着在世的存茬,而且包含有寓于世内存在者的存在。世内存在者的揭示状态同此在的存在以及此在的展开状态是同样源始的。

2.此在的存在建构包含有被抛境况;被抛境况是此在的展开状态的构成环节。在被抛境况中暴露出这样的情况:此在———作为我的此在和这个此在——一向已在某一世界中,一向已寓于某些世内存在者的某一范围。展开状态从本质上乃是实际的展开状态。

3.此在的存在建构包含有筹划,即向此在的能在开展的存在。此在作为有所领会的此在既可以从“世界”和他人方面来领会白己,也可以从自己的最本己的能在方面来领会自己。后一种可能性又是说:此在在最本己的能在中并作为最本己的能在把它自己对它自己开展出来。这一本真的展开状态指出了本真存在样式中的最源始的真理现象。最源始亦即最本真的展开状态乃是生存的真理。此在在这种展开状态中,能够作为能在来存在。只有同此在的本真状态联系起来,存在的真理才能获得生存论存在论上的规定性。

4.此在的存在建构包含有沉沦。此在当下和通常失落于它的“世界”。领会作为向着存在的可能性的筹划,改道而向“世界”方面去了。消散于常人之中意味着公共意见占统治地位。闲言、好奇、两可使被揭示的东西和展开的东西处于伪装和封闭的样式之中。向着存在者的存在未被拔除,然而却断了根。存在者并非完全晦蔽着,恰恰是:存在者虽被揭示同时又被伪装,存在者虽然呈现,却是以假象的样式呈现。从前被揭示了的东西,同样又沉回伪装和晦蔽之中。因为此在从本质上沉沦着,所以,依照此在的存在建构,此在在“不真”中。“不真”这个名称正如“沉沦”这个词一样,在这里是就其存在论意义来用的。当我们在生存论分析中使用这个名称的时候,应当远避任何存在者层次上的否定的“估价”。此在的实际状态中包含有封闭和遮蔽。就其完整的生存论存在论意义来说,“此在在真理中”这一命题同样源始地也是说:“此在在不真中”。不过,只因为此在是展开的,它才也是封闭的,只因为世内存在者一向已随着此在是得到揭示的,这类存在者作为可能的世内照面的东西才是遮蔽的〔晦蔽的〕或伪装的。

因而,从本质上说,此在为了明确占有即使己经揭示的东西就不得不反对假象和伪装,并一再重新确保揭示状态。从来没有任何新揭示是在完全的晦蔽状态的基础上进行的,一切新揭示都以假象样式中的揭示状态为出发点。存在者看上去好像如此这般,这就是说:存在者已经以某种方式揭开了,然而还伪装着。

真理〔揭示状态〕总要从存在者那里争而后得。存在者从晦蔽状态上被揪出来。实际的揭示状态总仿佛是一种劫夺。希腊人在就真理的本质道出他们自己时,用的是一个剥夺性质的词〔去蔽〕,这是偶然的吗?当此在如此这般地道出自己之际,不是有一种对它自身的源始的存在领会宣示出来了吗?—哪怕这种存在领会只是以前存在论的方式领会到:“在不真中”造就了“在世界之中”的一个本质规定。

引导巴门尼德的真理女神把他带到两条道路前面,一条是揭示之路,一条是晦蔽之路。这不过意味着此在一向已在真理和不真中罢了。揭示之路是借〔以概念方式加以区别〕达到的,也就是借有所领会地区别这两条道路并决定为自己选择其中的一条达到的。

在世是由“真理”和“不真”来规定的;这一命题的生存论存在论条件在于此在的那种我们标识为被抛的筹划的存在建构。这一存在建构是操心的一个构成环节。

真理现象的生存论存在论阐释得出如下命题:1.在最源始的意义上,真理乃是此在的展开状态,而此在的展开状态中包含有世内存在者的揭示状态。2.此在同样源始地在真理和不真中。

在真理现象的传统阐释的视野之内,若要充分洞见上述命题,就必须先行指明:1.被理解为符合的真理,通过某种特定变异来自于展开状态;2.展开状态的存在方式本身使展开状态的衍生变式首先映入眼帘并指导着对真理结构的理论解释。

命题及其结构,即以判断方式出现的“作为”,奠基于解释及其结构即诠释学上的“作为”,并进而奠基于领会即此在的展开状态。人们把真理看作是命题的特殊规定性,而命题又有那样的衍生谱系,这样,作为命题的真理的根系就反回来伸到领会的展开状态那里了。我们不停留于指出作为命题的真理的渊源,我们现在还必须明确地指出符合现象的谱系。

寓于世内的存在者的存在,即操劳活动,是揭示着的。此在的展开状态则从本质上包含有话语。此在道出自身—这个自身是向着存在者的有所揭示的存在。此在在命题中就被揭示的存在者的情况道出自身。命题就存在者“如何”被揭示把存在者传达出来。听取传达的此在于听取之际把自己带进向着所谈的存在者的有所揭示的存在。道出的命题在它的何所道中包含着存在者的揭示状态。这一揭示状态保存在道出的东西中。被道出的东西仿佛成了一种世内上手的东西,可以接受下来,可以传说下去。由于揭示状态得到保存,上手的道出的东西本身就同存在者〔它一向是关于这个存在者的命题〕具有某种联系。揭示状态一向是某某东西的揭示状态。即使在人云亦云之际,那个人云亦云的此在亦进入了某种对所谈的存在者本身的存在。不过这个此在免于重新进行源始揭示,它也自认为它免于重新进行源始揭示。

此在无须乎借“原初”经验把自己带到存在者面前,但尽管如此它却仍然在某种向着存在者的存在中。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不是借亲身揭示来占有被揭示状态的,而是通过对人云的道听途说占有它的。消散于人云之中是常人的存在方式。道出来的东西本身把向命题所揭示的存在者的存在这回事接了过来。然而,若要明确地就存在者的揭示状态占有存在者,那么我们就得说:应当证明命题是起揭示作用的命题。但道出的命题是一个上手的东西,而且,作为保存被揭示状态的东西,它本来就同被揭示的存在者具有某种联系。那么,要证明命题是起揭示作用的存在就等于说:证明保存着被揭示状态的命题同存在者有联系。命题是上手的东西。命题作为揭示着的命题同存在者有联系,这个存在者是世内的上手事物或现成事物。这种联系本身也表现得像是现成联系。但这种联系在于:保存在命题中的被揭示状态是某某东西的被揭示状态。判断“包含着对诸对象有效的东西”〔康德语〕。这种联系被旋扭到现成东西之间的某种联系上面,于是,这种联系本身获得了现成性质。某某东西的被揭示状态变成了现成的一致性,即道出的命题这一现成东西对所谈的存在者这一现成东西的现成一致。只要我们还只把这种一致性看成现成东西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不加区别地把这些关系项的存在方式领会为仅仅现成的东西,那么,那种联系就表现为两个现成东西的现成符合。

命题一旦道出,存在者的被揭示状态就进入了世内存在者的存在方式。而只要在这一被揭示状态〔作为某某东西的揭示状态〕中贯彻着一种同现成东西的联系,那么,揭示状态〔真理〕本身也就成为现成东西〔intellectus和res〕之间的一种现成关系。

被揭示状态是奠基于此在的展开状态的生存论现象。这种生存论现象现在变成了现成的属性,尽管它还包含着联系性质于自身。它作为现成属性折裂为一种现成关系。展开状态和对被揭示的存在者的有所揭示的存在这一意义上的真理变成了世内现成存在者之间的符合这一意义上的真理。我们以此指出了传统真理概念的存在论谱系。

然而,按照生存论存在论的根系联系的顺序来说是最后的东西,在实际存在者层次上却被当作最先最近的。但若就其必然性来看,这一实际情形复又基于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在消散于操劳活动之际;此在从世内照面的存在者方面来领会自己。被揭示状态虽然从属于揭示活动,但它首先从世内存在者方面摆在道出的东西里面。不仅真理作为现成的东西来照面,而且一般的存在领会也首先把一切存在者都领会为现成的东西。最初对从存在者层次上首先来照面的“真理”所作的存在论思考,把〔说〕领会为〔关于某某东西的说,某某东西的被揭示状态〕。但这种思考却把现象尽可能地按其现成性阐释为现成的东西。真理的这种存在方式与真理的这种切近照面的结构是不是源始的?然而,因为人们已经把现成性同一般的存在的意义等同起来,这个问题就根本不可能获得生命。首先占据了统治地位而且至今尚未从原则上明确克服的那种此在的存在之领会本身遮盖了真理的源始现象。

不过,我们也不应当忽视下述情况:虽然是希腊人最先把这种切近的存在之领会形成为科学,最先给这种存在之领会以统治地位,但那时候,对真理的源始领会还是活生生的,即使这种领会是先于存在论的领会。这种领会所主张的东西,甚至同希腊存在论造成的遮蔽正相反对—至少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这样。

亚里士多德从不曾捍卫过“真理的源始‘处所’是判断”这个命题,他倒毋宁说: 〔逻各斯〕是此在的存在方式,这种方式可能有所揭示,也可能有所遮蔽。这种双重的可能性是〔逻各斯〕的真在的与众不同之处——〔逻各斯〕是那种也熊够进行遮蔽的行为。因为亚里士多德从不曾主张刚才提到的那个命题,所以他也从不至于把〔逻各斯〕这种真理概念“扩展”到纯粹上面。源始的揭示活动才是〔知觉〕的真理,即“观念”的看的“真理”。只因为〔直观活动〕原本揭示着〔逻各斯〕才可能作为〔思考〕而具有揭示功能。

不仅为“判断是真理的本来‘处所’”,这一论题而引证亚里士多德是错误的,而且这一论题就内容来说也误解了真理结构。并非命题是真理的本来“处所”;相反,命题作为占有揭示状态的方式,作为在世的方式,倒基于此在的揭示活动或其展开状态。最源始的“真理”是命题的“处所”。命题可能是真的或假的〔揭示着的或蒙蔽着的〕;最源始的“真理”即是这种可能性的存在论条件。

如果我们从最源始的意义上来领会真理,那么真理属于此在的基本建构。这个名称意味着一种生存论环节。然而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把下述问题的答案先行标识出来了,这些问题就是:真理的存在方式是什么?如果我们必须以“有真理”为前提,那么,在什么意义上这种前提是必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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