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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辩证法体现的较多,《道德经》有很多的篇幅都所讲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第九章)
万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中最根本的是“物极必反”。老子说“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和“逝曰远,远曰反”(第二十五章)。意思是说,任何事物的某些性质如果向极端发展,这些性质一定转变成它们的反面。
这构成一条自然规律。所以“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第五十八章),“少则得,多则惑”(第二十二章),“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第二十三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第四十三章),“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第四十二章)。所有这些矛盾的说法,只要理解了自然的基本规律,就再也不是矛盾的了。但是在那些不懂这条规律的一般人看来,它们确实是矛盾的,非常可笑的,所以老子说;“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第四十一章)
或可问:假定有一物,到了极端,走向反面,“极端”一词是什么意思?任何事物的发展,是不是有一个绝对的界限,超过了它就是到了极端?在《老子》中没有问这样的问题,因而也没有作出回答。但是如果真要问这样的问题,我想老子会回答说,划不出这样的绝对界限,可以适合一切事物,一切情况。就人类活动而论,一个人前进的极限是相对于他的主观感觉和客观环境而存在的。以艾萨克·牛顿为例,他感觉到,他对于宇宙的知识与整个宇宙相比,简直是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小孩所有的对于海的知识。牛顿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尽管他在物理学中已经取得伟大的成就,他的学问距离前进的极限仍然很远。可是,如果有一个学生,刚刚学完物理教科书,就感觉到凡是科学要知道的他都已经知道了,他的学问就一定不会有所前进,而且一定要反而反退。老子告诉我们:“富贵而骄,自遗其咎。”(第九章)骄,是人前进到了极端界限的标志。骄,是人应该避免的第一件事。
一定的活动也相对于客观环境而有其极限。一个人吃得太多,他就要害病。吃得太多,本来对身体有益的东西也变成有害的东西。一个人应当只吃适量的食物。这个适量,要接此人的年龄、健康以及所吃的食物的质量来定。
老子的这些言论,都是辩证法的体现,其实中国哲学解说辩证法是道家为最好的,因为道家总是追求避世与存我、养生与修身的,所以认识事物较为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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