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道德哲学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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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中国哲学史

第二方面,“分莫大于礼”,即人是知礼仪的。

人既然是社会生物,那么在社会中就要有规则,这就是“礼”。儒家一般都重视礼,荀子则特别强调礼。讲到礼的起源,荀子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

荀子还提出了另一方面的论证。他说:“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荀子·非相》)

这里荀子指出了何为自然何为人为的区别,也就是庄子所作的天与人的区别。禽兽有父子,有牝牡,这是自然。至于父子之亲,男女之别,则不是自然,而是社会关系,是人为和文化的产物。它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精神的创造。人应当有社会关系和礼,因为只有它们才使人异于禽兽。从这个方面的论证看来,人要有道德,并不是因为人无法避开它,而是因为人应当具备它。这方面的论证又与孟子的论证更其相似。

在儒家学说中,礼是一个内容丰富的综合概念。它指礼节、礼仪,又指社会行为准则。但是在上述论证中,它还有第三种意义。在这种意义上,礼的功能就是调节。人要满足欲望,有礼予以调节。但是在礼节、礼仪的意义上。礼有另一种功能,就是使人文雅。在这种意义上,礼使人的情感雅化,净化。对于后者的解释。荀子也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荀子还作了《乐论》,其中说:“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所以在荀子看来,音乐是道德教育的工具。这一直是儒家奉行的音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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