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五伦引言

  • A+
所属分类:哲学论文

一、引

作为中国人的道德规范,儒家五伦观维系社会秩序是至关重要的。目前,学界对“五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一是对“五伦”概念进行重新认识,如贺麟的《五伦观念的新检讨》、景海峰的《五伦观念的再认识》;二是对“五伦”进行创造性发展、转化的研究,如东南大学道德发展研究院樊和平教授团队提出的“新五伦”、台湾“科技教父”李国鼎提出的“第六伦”(群己关系)等。然而,学界对“五伦”在发生次序上的先后以及价值序列中的轻重等问题的关注是不够深入、具体的。鉴于此,本文拟从诠释“五伦”的概念入手,爬梳“五伦”次序的历史流变,采用假设论证的方法,预设夫妇伦理、君臣伦理、父子伦理分别作为“人伦之首”[1]进行深入的探讨与论证。其中,重点考察并求证了夫妇伦理作为人伦之首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认为“夫妇之伦”最为重要。此观点有助于破解中国古代思想史中关于儒家“君臣、父子之伦”还是“夫妇之伦”到底何者最为重要之谜。

二、儒家“五伦”概念的诠释

所谓“五伦”,是指中国古代五种基本的人伦关系,即封建社会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 、朋友五种基本关系。《说文解字》曰:“伦,辈也。”这就是说,人伦是中国古人在相处过程应当遵守的一定规则或准则。孟子最早对“五伦”的道德规范作出了完整表述,他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南宋朱熹云:“愚谓圣人之言道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2] 《礼记·礼运》将“五伦”诠释为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这些解释很明显都是对“五伦”作出了更加精细化的表达。由此,作为人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或规范,“五伦”便成为儒家道德核心的重要内容。

何谓“父子有亲”?它是指父子之间的相亲相爱,其前提是基于血缘关系,亦是孔子所言仁爱思想的根本。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礼记·中庸》)孟子讲:“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这些都无不强调了“亲亲”“孝亲”是“父子有亲”之“亲”。换言之,“父子有亲”正是《礼记》十义中所表达的“父慈子孝”。可见,中国从古到今一直重视孝道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来说的。

何谓“君臣有义”?用孔子的话来解释就是“君君,臣臣”,即君应尽君道,臣应尽臣道。否则,就是乱道。其结果是:产生像商纣、夏桀一样的暴君,发生“以臣弑君”的叛乱。所以,“君使臣以礼,臣使君以忠”。(《论语·八佾》)孟子则进一步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心腹; 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孟子·离娄下》)这是孔孟对“君臣有义”最好的诠释。所以,君臣有义即是君有礼、臣有忠。

何谓“夫妇有别”?要理解夫妇有别,关键在于对“别”如何理解。若是将“别”理解成分别、性别之类,显然过于表面、肤浅。那么,究竟如何理解呢?从古文献来看,对“别”的理解有两种。第一,尊卑级别。孔子借用《周易》的“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易传·系辞上》)来说明夫妇之道的尊卑差异。所以,孔子认为“别”是指男尊女卑、夫尊男卑的级别;第二种,男女之别。《周易·序卦传》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礼记·昏义》云:“男女有别,而后有夫妇有义。”从“男女—夫妇”的逻辑演进来看,“男女之别”是“夫妇有义”的充分必要条件[1]。因此,“男女之别”的“别”并不在二者的性别、分别,而是在于二者因“义”而结合成为的夫妇所表现出的个体差异性; 第三,内外之别。自古以来,中国就强调“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如《周易》云:“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周易·家人·彖》)

何谓“长幼有序”?长幼有序讲的是长幼之间的次序,它在家庭中则表现为尊长爱幼、兄友弟恭。在古礼饮酒礼中,首先要做的是“明长幼之序”(《礼记·乐记》),如果“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礼失,而争斗之狱繁矣”(《礼记·经解》)。而真正要践行“长幼有序”的方法与原则是:“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孟子·尽心上》)。所以,长幼有序同样也是基于血缘关系上家庭伦理秩序的建构,即儒家所说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弟”,这常与“孝”一起言,如“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等等。

何谓“朋友有信”?朋友是家庭血缘关系之外的一伦,强调人与人的交往要讲诚信、信用。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人不是孤立的岛屿,不可能离开社会,要想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诚信不可不讲。除此之外,在与人交往中还应讲“道义”。《论语·学而》曰:“信近于义 ,言可复也。”可见,诚信是做人的基石,也更是人伦关系准则。

综上,孟子所讲的“五伦”并非单纯的五种人伦关系,而是将“五伦”纳入了伦理规范和道德义务的范畴,是衡量人们日常行为的价值准则。即便是“圣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等)也不能置身于人伦之外,故其言曰:“圣人,人伦之至也。”(《孟子·离娄上》)可见,作为人伦关系的基本准则或规范,“五伦”便成为了先秦儒家道德学说的核心内容。它既能起到稳定社会、和睦家庭、安定国家之作用,又为后儒将其渗透到家庭、社会、政治等诸多方面提供了理论的支撑。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weinxin
广告也精彩
  •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站发布的内容若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我们将及时处理,于2021年11月3日11:15:31,由 发表,共 2168 字。
  • 转载请注明:儒家五伦引言 | 第一哲学家园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