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五伦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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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哲学论文

综上,通过对“五伦”何为首问题的考察,不难发现,君臣、夫妇、父子都可以作为“人伦之首”。但对此问题进行疏证时,笔者发现有较多的文献资料表明“夫妇之伦”应当为人伦之首。从发生次序上言,《周易》所谓的“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已表明“夫妇之伦”居“五伦之首”是不容改变的事实。但随着历朝历代儒家学者要让“五伦”思想更好地为统治阶层服务,便将“五伦”中各伦的轻重价值作出了改变,故而引申出“五伦”何者最为重要的问题。例如,汉代、宋代的学者认为“君臣之伦”最为重要;而明清时期的学者认为“夫妇之伦”最为重要。出现这样的分歧,究其原因:一是儒家学者在“亲亲”“尊尊”的宗法制的继承过程中对“五伦”价值序列进行了改造;二是他们要寻找一套适合于政治的“五伦”价值。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强调“忠孝”观念,故而“君臣、父子之伦”便成为“五伦”中最为重要的两伦。但需要注意的是,“五伦”中“长幼之伦”“朋友之伦”是否也可以作为最重要的两伦?显然,我们可以排除“朋友之伦”,无论是从血缘宗法制还是从社会政治的角度来讲,以“朋友之伦”为“五伦之首”是无法达成共识的。那么“长幼之伦”呢?例如,明代在处理家庭诉讼时记载一则,重视“长幼之伦”不亚于“父子、夫妇之伦”,曰:“人之情恒蔽于欲,正家之难莫如兄弟,兄弟不悖则父子可知矣,夫妇可知矣。《易》之作以虑民也,故虽夫妇人伦之首而必以兄弟先之。浦江之俗,素称礼义,同居者踵相结也。顾今同者或不免于异,则昔之异者迷而不悟,无怪也。予来令逾年,接民之讼在父子者三,在夫妇者一,在兄弟者十有四五,其甚也。如朱氏之争财、吴氏之占产,构讼累岁弗休,究其故,皆惟妇言之听。呜呼,悲哉!”可见,“五伦”何者最为重要,在人伦日用中也并非一成不变的。其价值序列、先后次序也因具体情境而发生变化。此外,君臣之伦、父子之伦、夫妇之伦三者同等重要也是有可能的。例如日本学者宇野哲人在《中国近世儒学史》中说道:“或问易大衍之数,易之缊乎,学者莫不尽心焉。曰大衍易之末也,何必尽心也。易者文王之作也,其书则经也,其文则圣人之言也,其事则天地万物君臣父子夫妇人伦之大端也。”因此, “五伦”除朋友一伦之外,其余几乎都有作为人伦之首的可能。由于材料有限,不能力求对其他“四伦”为“人伦之首”作分析、考证,以寄情于后学,攻坚克难,嘉慧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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