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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中国哲学原著
辞过【4】注疏
《墨子闲诂·辞过》 #4
当今之主,旧本作为“王”,长短经同,今据治要正,与上下文合。其为衣服,则与此异矣。冬则轻煗,治要作“暖”,下同。夏则轻凊,皆已具矣,必厚作敛于百姓,长短经无“作”字。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锦绣文采靡曼之衣,旧本倒作“衣之”。俞云:“‘衣之’当作‘之衣’,此十字一句读。”诒让案:长短经正作“以为文彩靡曼之衣”,今据乙。《小尔雅·广言》云:“靡,细也。”《汉书韩信传》“靡衣媮食”,颜注云“靡,轻丽也。”文选七发,李注云:“曼,轻细也。”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大戴礼记·保傅》篇云:“玉佩上有葱衡,下有双璜,冲牙蚍珠,以纳其间,琚瑀以杂之。”“佩”,治要作“佩”,长短经同。毕云:“当为‘佩’,古无此字。”女工作文采,男工作刻镂,以为身服。治要作“以身服之。”此非云益煗之情也,俞云:“情,犹实也。煗之情,犹言煗之实。云益者,有益也。《广雅释诂》曰:‘云,有也。’‘此非云益煗之情’,犹曰‘此非有益暖之实’,上文曰‘冬则轻煗,夏则轻凊’,而此独言煗者,衣固以煗为主耳。”单财劳力单,亦尽也,详上篇。毕归之于无用也。旧本脱,今据治要增。以此观之,“以”,长短经作“由”。其为衣服,非为身体,皆为观好。长短经下有“也”字,是以其民淫僻而难治,其君奢侈而难谏也。夫以奢侈之君御好淫僻之民,治要、长短经并无“好”字。欲国无乱不可得也。君实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实”,治要作“诚”。当为衣服不可不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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